KTV强制消费怎么办
这类的事情很多,可以直接报警,然后就是这个强制消费这个词,违法犯罪的行为该不完全是抢劫抢劫的话,如果他采用暴力殴打或者胁迫你,强行把你的东西抢了,然后这个是抢劫具体要看它实施到什么程度,你赶紧报警,警察会处理。如果警察对此类行为不处理,你也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或者到检察院报案,要求警察立案。
KTV商品价格极高,你对这里的价格到底是接受还是不接受?
KTV的商品价格比较高,很多特定场合的商品价格都比较高,比如说酒吧还有一些唱歌的KTV,还有游乐场,景区这些地方物价比较高,是因为地方特殊,它不是遵循正常的市场物价的,外面卖两块钱一瓶的啤酒里面卖到10块钱,这个很正常,这不是接受不接受的问题,是现实本就如此。
像KTV酒吧这样的地方赚钱就是指望卖酒水,人家的酒水跟外面卖的一样,就像是泰山山顶上下面一块钱一瓶的矿泉水,人家也卖你一块钱,人家赚什么呀,把水运到山顶上就不要成本的吗?这个成本都要算作这个水的里面影响到收假的,所以说人家这个经营性质就决定了KTV里面的酒水肯定没有贵,无非就是干多少的问题,酒吧也是这样,酒吧一般来说一箱酒24瓶是在200块钱左右,而且还不如你外面喝的750毫升的那种大瓶,因为他赚的就是这个钱啊。
人家竟然是做这个生意的,就是要赚这个钱,你能接受就去那里消费,接受不了就不要去,而且KTV也没有强制你进行任何的消费,你要是订了个包厢,你在网上提前订的套餐,人家把这个套餐内容都给你上齐了,剩下的你是选择加啤酒还是说就这么干唱,那都是你的自由,所以人家有定价的这个权利,市场监督与物价管理局都没有说酒吧KTV的这个价格定的不合理,我们普通的消费者更是影响不了任何东西。
如果你打算去KTV消费的话,你就得接受这个物价,不要跟KTV谈什么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因为人家就是这个定价规则在景区里面,在游乐园里面,在酒吧KTV里面,这些地方物价本来就是比外面高,因为人家占有独特的地段优势,在山顶上你特别渴的时候,人家卖你一瓶水就要你5块钱,你是喝还是不喝?不喝那你就选择,可这在酒吧里也是这样,人家给你提供一个场地基本上都是不愁这个门票的费用的,你随便进,那你要是一点都不喝的话一点都不消费,人家酒吧就没得赚了,KTV也是同样的道理。
自己觉得是能接受的,因为KTV里面的酒相对来说跟酒吧比的话还是便宜的,因为酒吧里面的酒更贵,通常是外面的10倍,但是像KTV里面一般就是3~5倍饮料什么的,虽然会比外面贵,但是不会贵太多,而且人家提供了这个场所,很多时候场所的价格都是优惠的,就是吸引消费者,然后赚的就是这个酒水的钱。
KTV不允许自带酒水,到底违法吗
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KTV强制消费算违法吗 主要是酒水 不给外带 算违法吗
不给外带?每个场所有不同的规定,规定的不算违法。强制消费算违法
大连 不见不散KTV 怎么样
他家没有强制消费,你应该是在哇咔团团购的吧。麦克全是无线的唱歌非常方便,但是如果唱的时间长了电池没电,可以摁服务键就是桌子上的立牌有个扭。装修呢 真的挺豪华的,在大连市量贩里应该是数一数二。去之前最好的吃饱喝足了再去,因为里面的消费有点小高,啤酒呢一般15-18块钱。因为是团购所以去之前最好是提前往前台打个电话86588888,这样的话也不用去了再等房间,一般呢像这种团购的都是按人数分房间的最好是避开周末。另外纠正一下,不见不散的老板不是孙楠,而是有另外3个股东。孙楠其实是作为一个代言人在这里和孙滨有干股的。
KTV不准自带酒水,他们有法律依据吗?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消费者自带酒水到KTV,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KTV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而且,消费者到KTV消费,主要的选择的是KTV的娱乐服务。消费者完全有自主权选择服务的种类。经营者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向消费者收取开瓶费,理从何来呢?由此可见,KTV的这种作法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此条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的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强制交易的行为。在此次调研活动中,我们对几家LTV房的酒水价格进行调查。一瓶普通的统一鲜橙多市场价格是3元左右,KTV则是6~8元左右;一瓶红酒市场价格是68元,而KTV里竟高达120元。由此可见,KTV房的酒水价格比市场出50%甚至一倍以上,这明显暴露出KTV房经营者牟取暴利的实质,这更是对消费者享有的公平交易权的一种侵犯。
(3)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关于禁止搭销的规定中明确指出: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附加其它不合理的条件。虽然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几乎是KTV房一向的惯例。可是,试问有谁愿意被收取开瓶费呢?KTV房向顾客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一种不合理的要求。另外,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是为《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二条所禁止的。
(4) 在此次调研活动所采访的几家KTV中,有的有明示禁止自带酒水,有的则没有。KTV设置‘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标志,可以视为一种法律意义上的格式条款。因为KTV与消费者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消费者在KTV里消费时与KTV之间是一种合同行为,KTV营业是发出邀约邀请,消费者去消费是邀约。此时,如果KTV明示禁止自带酒水,即修改了邀约为新邀约,消费者有选择是否消费的权利。但如果KTV没有明示,等到顾客时加收开瓶费,按照《合同法》中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去其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排除对方主要的权利,该条款无效的规定,KTV的做法是不合理的。
总结,通过结合法律法规来分析这一现象,消费者更显得处于受保护的层面上。市场经济追求公平和诚实信用,为了能使社会资源等到合理得流动,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优胜劣汰,就需要商品的自由流通。而KTV经营者做出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实质在是保护劣势的竞争力,不利于KTV整体效益的提高。其次,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对企业的一种认可,只有消费者通过比较鉴别后做出的选择,才能真实地反映企业的商品服务质量。所以,我们认为,KTV作出“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定是违法的,我们要把立足点放在保护消费者利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