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KTV不允许自带酒水,违法么

合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二、KTV自带酒水违法吗?

事件背景:

1.近日和朋友在一个火锅KTV唱歌,在购买包厢时长时,未被告知无法自带酒水。(此前也在这家店和同城的店消费过,也都点了外卖奶茶)当这次我们和往常一样点奶茶进来的时候,被经理拦下,说不允许外带酒水,只能选择加钱或者饮料寄存。经理态度差,我们当场表示不服,当晚就向12315投诉。

2.在网上12315投诉时,没有和我联系,直接就结案了。并且我认为当地市场监管所引用的法律条文不准确。

我的主张:

1.KTV未在消费前告知我们禁止自带酒水,只是在大堂吧台的角落有个小牌子。在美团上也没有明显禁止外带酒水告知内容。

此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 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 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 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以及《民法典》中第四百九十六条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同时认为提示不明显,侵犯了其他权利。

三、ktv禁止自带酒水合法吗

ktv禁止自带酒水是违法的,这种做法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违法了有关的法律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四、ktv可以自带酒水合法吗

Ktv自带酒水合法。

KTV房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实际上是从另一方面强迫消费者消费KTV房里的酒水,这是一种带有强制性搭售商品的做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所以KTV自带酒水是合法的,不应该禁止顾客自带酒水。

“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消费者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此类条款无效。

KTV简介

20世纪90年代,是卡拉OK最风行的时候,但这也经过一连串的演变。在初期,曾见过有人会推着一台卡拉OK作流动式的生意。它带有两个麦克风和一个钱箱,不放进钱去,机器就不会播放伴奏音乐,麦克风也不起作用。

随着当时哈日族的风潮开始盛行时,这股OK风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吹进台湾,被正式译为卡拉OK。香港、大陆内地包括东南亚基本上延承了台湾的风格,以KTV的形式为主。一开始,台湾完全仿效日本的开放式空间设计,但是效果并不好。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K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