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众点评霸王餐吃后怎么写点评

在大众点评APP里点击【发现】,然后可以输入吃过的霸王餐餐厅名字,页面右下角就有【点评】,点击即可写点评。

具体操作如下 :

1、打开大众点评,登录自己的帐号。

2、接着滑动到写点评这里。

3、选择需要进行点评的店铺。

4、输入文字和图片等点评信息,进行提交。

5、发布点评成功,记得不要恶意点评,要真实反馈。

二、霸王餐是什么意思?

霸王餐,泛指在餐厅或小吃店中,故意不付钱点餐的白吃白喝的行为。

霸王餐并非必须是霸道行为:吃完开溜,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给钱的都算吃霸王餐。在饱餐一顿后飘然离去,霸王餐促使古往今来的不少人,为了免单或巧取豪夺,或铤而走险。

霸王餐仅限制于以自身或某一团体去营业型饭店进行商品交易之买卖行为的吃饭,吃完后不给钱而没有第三方代为付账,并且老板也对所需消费进行正常追究的。

处罚规定

根据情节的不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是《刑法》的规定。

第一种情况,单纯的吃霸王餐,点了一堆帝王蟹等贵重菜品之后,抹一抹嘴角,趁老板不注意开溜逃单,对于这种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第二种情况,吃霸王餐还反咬一口,吃完喝完,然后往锅里扔个蟑螂,不仅不付钱,还要求面单。这个不仅违法还涉嫌触犯了刑法中的敲诈勒索。根据刑法第274条规定,犯敲诈勒索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霸王餐大众点评在哪里?

1、点开大众点评,进入首页。找到【每日福利】,点击【领奖】。或者直接点击【霸王餐】。

2、或者美团首页,进入全部分类。图中找到【美食】,最后一个选项就是【霸王餐】。

3、进入之后,领积分:最简单的福利就是签到领积分,满500积分抵现。

4、往下拉,幸运豪礼:点击【我要】,结果在申请下端【礼物申请结果】查看。每天都会抽奖。

5、点击图中的【抢】即表示参加活动了,如下图所示。

四、吃霸王餐是一种什么样的体验?

霸王餐我只吃过一次,但是严格来讲还算不上霸王餐,因为我给钱了。那天十点多的时候出去散步,看到xx酒店门口有人搭彩虹门结婚。然后我好奇啊,就站在门口望,想看看新娘子长得啥样。然后我又进去看一楼贴在墙上的自助餐海报。眼睛偷偷的瞄那个迎宾的新娘子。结果被她发现了,于是她冲我笑,我也不好意思的冲她笑。就这样笑了几个来回。她突然冲我说怎么还不上去呀,马上要吃饭了!我还没说话呢,几个男男女女好像是伴郎伴娘吧就把下面的人往楼上带,好巧不巧我就夹在里面。=_=。新娘子好热情啊!尼玛我都不好意思拒绝了,就莫名其妙的被挤上楼了。到了楼上才发现好多桌人,然后就莫名其妙的吃了一顿饭。话说还挺好吃的,大多数都是粤菜。这期间楼主还和旁边的大妈聊的火热,婚庆主持人在上面讲话我还配合着鼓掌。然后我吃完这一顿莫名其妙的饭,摸摸口袋发现我身上有两百块钱现金,我只好在饭店要个红包装起来准备给新娘,结果她在离我很远的桌上敬酒,于是我只好把红包给了伴娘,叫她转交一下。然后我就心虚的跑了,就这样。现在心还噗噗跳。转念一想还挺刺激的!

五、大众点评霸王餐

只要卡券没过期就是可以用的。

大众点评的霸王餐是美团和大众点评跟一些商家合作之后给报名的用户提供的免费探店活动。消费者在中奖后可以根据自身的需求到餐厅享受免费的服务。

对于平台本身而言,这就是一个受雇主雇佣做的策划活动,依据平台自身的优势替商家做宣传,然后通过办各种活动增强粉丝黏性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所以在中了霸王餐后,消费者有权利选择去不去吃。

霸王餐的评价

商家开启“霸王餐”的目的就是为了更多的优质好评,项目主要以大V消费后的优质五星点评为主,平台数据显示当优质的消费后点评数大于或等于20条时,商户页流量提升4倍,大于或等于40条时,商户页流量提升8倍。

但是“霸王餐”的开启对于商家来说可谓是一把双刃剑,首先霸王餐活动肯定是一种吸引流量吸大V点评的一种方法,但是中奖的消费者是随机的,那么当这些中奖霸王餐的消费者到达店里消费之后,可能会给出好评也可能会是差评,因此商家只能是尽量做好服务。

六、什么是霸王餐

霸王餐在粤语就是吃了餐不给钱的意思。

相关介绍:

霸王餐并非必须是霸道行为:吃完开溜,悄悄走人、逃跑等,只要吃完不给钱的都算吃霸王餐。霸王餐仅限制于以自身或某一团体去营业型饭店进行商品交易之买卖行为的吃饭,吃完后不给钱而没有第三方代为付账,并且老板也对所需消费进行正常追究的。

凭借一些优惠手段,去某餐厅吃饭,没有付账,也是吃霸王餐的行为。

扩展资料

相关事件:

2008年11月26日,成都市荷花池城管执法中队的协管人员周强和妻子到肖家村二巷一家串串香摊子吃饭,两三百支串串下锅后,两人吃了几串就起身准备离开,老板娘向两人收费,不料遭到拒绝,随后双方发生抓扯。

2015年5月12日,有媒体爆料称周杰伦去年跟方文山到浙江拍MV,积欠饭店9.8万人民币住宿餐饮费未付,被饭店业者告上法院。周杰伦发声明澄清吃霸王餐:当时仅负责演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霸王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