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ktv被客人打了有证据怎么处理

在KTV被客人打了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

被打属于被侵权,其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如果有精神损害的,如面部被毁容或给自身名誉造成极其重大的影响等,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致人伤残的还要赔偿残疾补偿金(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被抚养人生活费、致人死亡的:还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侵权责任编的调整范围】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无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二、在KTV上班被客人打了老板说私聊几天了不给我结果我改怎么办

可以先找老板进行交谈,工作期间发生的伤害是属于工伤。

如果老板拒不协商,可以报案处理,要保留好有关证据。

还要做工伤的鉴定,有助于申请劳动仲裁,详细情况可以询问专业律师。

三、KTV里与服务员发生冲突,男子鼻梁被打骨折后说至少赔6万,后来如何?

朋友之间一起吃吃饭,喝喝酒,唱唱歌本来是很正常的一件事,但是住在武进区湖塘镇一个叫高修刚的年轻人说,前几天,他和三个朋友一起去KTV玩,本来喝酒唱歌很高兴,谁知道其中一个喝多了惹事生非,弄的他被KTV工作人员群殴打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高修刚说,4号晚上,他和朋友去KTV唱歌,中途朋友和KTV的服务员不知道什么原因发生了口角,自己赶紧上去想把朋友拉回包厢里,几乎已经没有什么冲突了,这时候他们的经理曹猛也过来了解情况。但是自己还有两位朋友感觉他受了委屈,然后就去推了一下服务员,并问到:怎么了?然后他们的工作人员好像认为他们的老大挨打了,就都冲过来群殴我们。

KTV经理曹猛则表示,当时自己去处理矛盾,当时他还说,都是老家人,差不多就行了,如果哪里做得不好,等下送点酒水都可以的,尽量把这个事情解决掉。本来这件事基本告一段落,处理的差不多了,他那边突然冲过来两个朋友,不管青红皂白的,什么都不问,直接推他一下,然后旁边的工作人员就认为经理挨打了,就和他们打了起来,也就这点事而发生了一场不知所以然的乱战。

高修刚说,感觉自己很无辜,但是场面一片混乱,不知道谁打到他的脸上,打到他的鼻梁骨骨折。像这样的事,他之前也认识一个朋友,也是鼻梁骨骨折,还没有他的严重,赔了26万。当然,自己也不会那样来,可以接受调解,赔15万这事就了了。

调解员认为,虽然高修刚是无辜被打,但是当时是他拉朋友去唱歌的,而且在冲突中他也没能及时的制止醉酒的朋友,所以他也有一定的责任。而且上周调解了一个鼻梁骨骨折的事情,只赔了两千块,不能只往高处看不往低处看。另外,对于这件事,KTV经理曹猛这边也有错,对服务员的教育没有到位,经理被推了一下又怎么,犯不着冲上来打人。打架这个代价是很惨重的,像昨天调解的事情,两三颗牙齿打掉,一根肋骨骨折,赔了八万五,也跟高修刚一样,构成了轻伤,他提出了15万的赔偿,有点过分了。

高修刚则表示,自己的要求同样也在理,同样构成了轻伤,性质是一样的,十五万的赔偿并不算过分。调解员则表示这并不合理,医药费看了一千多块,总共加起来,就按人身伤害赔偿,算来算去,往高里算,三到五万也就差不多了。

经理曹猛则表示,老板的意思是,医药费肯定是要付的,然后再额外给点补偿,再送给高修刚一张1万元的会员卡。对于曹猛的补偿方式,高修刚气愤的表示,都挨打了谁还敢去消费?

调解员则说:你们都是这样,出了事情自己吃了亏,说的不去,过几天还是会去的。天天喊戒酒,还是天天照样喝,本来也是喝酒惹的祸,不喝酒啥事没有,还有那两个朋友,本来事情已经处理过了,他们不出现也没啥事了。为什么要调解,现在是和谐社会,希望有些事情能够在和平的条件下,不要动不动就抓人,发生这样的事情是有原因的,真正的寻衅滋事是不能调解的。

高修刚则表示,由于双方的态度都还可以,自己做一个让步,那就要8万块钱就行了,他自己配的一副眼镜和医药费加起来还花了一万多。至于为什么要8万块,他却说,没有理由,但是低于这个数就不要调解了。

调解员对高修刚说:如果有些东西属于你的,你心安理得,没有理由就是无理取闹乱要价。调解首先要合理合法,再加点人情,但是因为鼻梁骨骨折了,就要要8万块钱,要不然怎么样的,没有这个因果,8万块钱太高了。高修刚则表示,不管怎么样,至少要赔6万,低于这个数就不接受调解了。最后,KTV经理表示,这个自己做不了主,要和老板请示,双方再考虑后给答复。

小编的观点是,酒这个东西,虽然不喝少了点乐趣,但是多喝的话,平生很多烦恼和痛苦。其实说穿了,还是人要有自制力,不管喝酒也好,出去娱乐玩玩也好,都要适可而止,不能三口酒下肚,就无法无天,看谁都不顺眼,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另外,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还是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的处理问题,不可依着自己的贪婪,失了最基本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