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选择邮轮旅游
相信参加过欧洲旅游团队的人们说起那段出行经历都是又爱又怕,欧洲绚丽的文化遗产和清新的自然风光固然让人心醉,但是一路的辛劳却也让人心悸而邮轮旅游这一浪漫而悠闲的旅游方式将给您的出国旅行带来全新的感受。
1、 乘坐邮轮旅游减少了中间环节,城市与城市之间飞机、汽车的转接时间都能够节约下来,代之以邮轮上的精彩活动,无形的增加了您的旅游时间与内容,绝对值回票价。
2、 吃住都在五星酒店等级的豪华邮轮上,免除了每天收拾行李的疲惫,也不必赶着点去用餐,而是能够像美食家一样奢侈的花上大把时间品尝各国美食。
3、 邮轮能够到达许多一般陆地游览方式难以到达或联接的地点,例如美国阿拉斯加、南极、澳大利亚峡湾公园,在邮轮上游览这些世界知名景点带给您的感受绝对是独一无二的。
4、 特别的邮轮政策能免除您签证的烦恼,乘坐邮轮旅游可以享受多国免签,节约您的时间与金钱。
5、 可长可短、丰俭随意的岸上观光线让您可以选择最心仪的旅游项目,而不是千篇一律的“被旅游”,有些邮轮公司还有提供免费的穿梭巴士服务,奢侈的邮轮旅游也一样能“驴”起来。
6、 一般八天以上的航程都会有海上日,让旅游不再是车轮战,真正享受高级酒店级的服务与设施。
7、 全英文的交流环境让您不论去到世界哪个角落都畅通无阻,与来自世界各地的旅客一起玩乐让您仿佛置身地球村中,感受最丰富多彩的文化风尚。
8、 万吨巨轮将载着你驶出日常的繁忙与扰乱,抛开一切,还您一个最清澄的梦想,不论那里面是浪漫、疯狂、奢华、自由……
什么是邮轮旅游呢?
邮轮旅游中一般分为:度假旅游和探险旅游两种方式,所需要的船只有很大区别,例如去南极的邮轮旅游所乘坐的船只一般都是由破冰船改建而成。 邮轮旅游受出发地母港的制约,一般分为:远东航线,东南亚航线,澳新航线,大溪地航线,夏威夷航线,加勒比海航线,南极航线,阿拉斯加航线,中东航线,地中海航线,北欧北极航线。当然也有108天环游地球的航线。一般在邮轮旅行的过程中,白天上岸观光,晚上启航,在游客休息的时间,邮轮就完成了地点的变换,同时航行的过程也是享受邮轮娱乐设施的过程,所以相对其他旅游而言,邮轮的时间成本优势巨大。
邮轮旅游的历史
1.邮轮旅游的历史发展状况
中国游轮起步较晚20世纪50年代在国内刚出现游轮。
20世纪50-70年代都属于中国游轮的萌芽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上半期都属于起步阶段。
从90年代后半期到现在,游轮在国内都属于加速发展期。
邮轮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历史。19世纪初,由于飞机技术还不成熟,一些人开始登上邮轮漂洋过海,邮轮旅游开始发展;但是邮轮最重要的功能还是运载邮件和移民。但飞机技术日益成熟的时候,那些有钱有闲的贵族喜欢上这种休闲快速的旅行方式;移民则选择这种快速经济舒适的横渡大洋的方式。于是乎,1985年法国的法兰西号邮轮退出大西洋航线,邮轮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一个伟大的航海时代的结束。现在那些豪华客轮严格意义上只能算游轮。史上最后一艘邮轮是伊丽莎白皇后2号(Queen Elizabeth 2),另有一说是玛丽王后2号(Queen Mary 2)。
趣邮轮网,开始您的海上假期!
2.世界邮轮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国际邮轮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
●产业特征
现代邮轮的原型出现于19世纪30年代,于20世纪50、60年代率先在北美地区实现现代化转型。经过40余年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邮轮业逐渐演变成以大型豪华游船为运作依托,跨国旅游为核心的新型产业,属于旅游市场的高端产品。国际邮轮产业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和促进邮轮航行涉及的区域节点上的船舶维修业、港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邮轮乘客具有远高于普通民众的消费能力,对航线上港口城市的服务业具有一定拉动作用。
●产业规模
近50年来,现代邮轮产业以年均8-9%的速度增长,其增速约为国际旅游业产值平均增速两倍。截至2004年底,全球共有各类邮轮256艘,客位302064个。2004年实际载客1165万人次,上客率84%,销售收入近200亿美元,人均消费水平约1500美元。
美国是目前全球最大邮轮消费市场,2004年乘客总数为890万人。每年邮轮经济总收益达200亿美元,涉及航行、造船、建筑、制造、商贸、交通、金融保险、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邮轮经济还为美国提供了26.8万个就业岗位,工资总收入97.2亿美元,显示出较强的社会经济带动作用。
3.邮轮的发展简史
邮轮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历史。19世纪初,由于飞机技术还不成熟,一些人开始登上邮轮漂洋过海,邮轮旅游开始发展;但是邮轮最重要的功能还是运载邮件和移民。但飞机技术日益成熟的时候,那些有钱休闲的贵族喜欢上这种快速的旅行方式;移民则选择这种快速经济舒适的横渡大洋的方式。于是乎,1985年法国的法兰西号邮轮退出大西洋航线,邮轮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一个伟大的航海时代的结束。现 在那些豪华客轮严格意义上只能算游轮。史上最后一艘邮轮是伊丽莎白皇后2号(Queen Elizabeth 2),另有一说是玛丽王后2号(Queen Mary 2)。
4.世界邮轮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国际邮轮旅游业发展总体情况 ●产业特征 现代邮轮的原型出现于19世纪30年代,于20世纪50、60年代率先在北美地区实现现代化转型。
经过40余年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邮轮业逐渐演变成以大型豪华游船为运作依托,跨国旅游为核心的新型产业,属于旅游市场的高端产品。国际邮轮产业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和促进邮轮航行涉及的区域节点上的船舶维修业、港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邮轮乘客具有远高于普通民众的消费能力,对航线上港口城市的服务业具有一定拉动作用。
●产业规模 近50年来,现代邮轮产业以年均8-9%的速度增长,其增速约为国际旅游业产值平均增速两倍。截至2004年底,全球共有各类邮轮256艘,客位302064个。
2004年实际载客1165万人次,上客率84%,销售收入近200亿美元,人均消费水平约1500美元。 美国是目前全球最大邮轮消费市场,2004年乘客总数为890万人。
每年邮轮经济总收益达200亿美元,涉及航行、造船、建筑、制造、商贸、交通、金融保险、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邮轮经济还为美国提供了26.8万个就业岗位,工资总收入97.2亿美元,显示出较强的社会经济带动作用。
5.世界邮轮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是怎样的
世界邮轮旅游业的发展历程是:原型出现于19世纪30年代,于20世纪50、60年代率先在北美地区实现现代化转型。经过40余年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现代邮轮业逐渐演变成以大型豪华游船为运作依托,跨国旅游为核心的新型产业,属于旅游市场的高端产品。
产业特征。国际邮轮产业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能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和促进邮轮航行涉及的区域节点上的船舶维修业、港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二是邮轮乘客具有远高于普通民众的消费能力,对航线上港口城市的服务业具有一定拉动作用。
产业规模:近50年来,现代邮轮产业以年均8-9%的速度增长,其增速约为国际旅游业产值平均增速两倍。截至2004年底,全球共有各类邮轮256艘,客位302064个。2004年实际载客1165万人次,上客率84%,销售收入近200亿美元,人均消费水平约1500美元。
美国是目前全球最大邮轮消费市场,2004年乘客总数为890万人。每年邮轮经济总收益达200亿美元,涉及航行、造船、建筑、制造、商贸、交通、金融保险、餐饮住宿等相关产业。邮轮经济还为美国提供了26.8万个就业岗位,工资总收入97.2亿美元,显示出较强的社会经济带动作用。
6.邮轮旅游起源于欧洲还是美国
欧洲。
邮轮的原意是指海洋上的定线、定期航行的大型客运轮船。"邮"字本身具有交通的含义,而且过去跨洋邮件总是由这种大型快速客轮运载,故此得名。
随着航空业的出现和发展,原来的跨洋型邮轮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所说的邮轮,实际上是指在海洋中航行的旅游客轮。
邮轮是邮政部门专用的运输邮件的交通工具之一,并且同样运送旅客,但一般的邮轮均带有游览性质。由于在邮递服务的初期,洲际的邮递服务,都是依靠邮务轮船将信件和包裹由此岸送到彼岸,这些英国轮船往往须要悬挂英国皇家邮政的信号旗。在1850年以后,英国皇家邮政允许私营船务公司以合约形式,帮助他们运载信件和包裹。这个转变,令一些原本只是载客船务公司旗下的载客远洋轮船,摇身一变成为悬挂信号旗的载客远洋邮务轮船。邮船通常设施豪华而完善,乘坐邮船是很舒适的。
但由于后来喷气式民航客机的出现,远洋邮轮渐渐丧失它的载客、载货功能和竞争力;远洋邮轮的角色,亦由邮轮演变为只供游乐的游轮。所以严格上来说,现
在一些旅程或长或短的玩乐式邮轮,由于丧失了运载信件和包裹的功能,只能称之为游轮,而不是邮轮。
跟远洋邮轮不同的是,游轮通常不会横渡海洋,而是以最普遍的绕圈方式行驶,起点和终点港口通常亦是同一港口,旅程通常亦较短,少至1至2天,多至1至2星期。游轮旅游已成为国际旅游业的一个重要部份,2006年全球的总载客量达到数以百万计。
现代邮轮是旅游性质的,就像是流动型的大酒店。船上娱乐设施应有尽有,是旅游目的地。这个行业目
前在欧美规模庞大,有300到400条邮轮,每天带着大量游客航行于加勒比海,巴哈马,百慕大,阿拉斯加,夏威夷,墨西哥湾,地中海,北欧等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7.与邮轮有关的名人事例
邮轮的原意是指海洋上的定线、定期航行的大型客运轮船。“邮”字本身具有交通的含义,而且过去跨洋邮件总是由这种大型快速客轮运载,故此得名。 随着航空业的出现和发展,原来的跨洋型邮轮基本上退出了历史舞台。现在所说的邮轮,实际上是指在海洋中航行的旅游客轮。
古代邮轮是邮政部门专用的运输邮件的交通工具之一,并且同样运送旅客,但一般的邮轮均带有游览性质。
由于在邮递服务的初期,洲际的邮递服务,都是依靠邮务轮船将信件和包裹由此岸送到彼岸,这些英国轮船往往须要悬挂英国皇家邮政的信号旗。在1850年以后,英国皇家邮政允许私营船务公司以合约形式,帮助他们运载信件和包裹。这个转变,令一些原本只是载客船务公司旗下的载客远洋轮船,摇身一变成为悬挂信号旗的载客远洋邮务轮船。“远洋邮轮”一词,便因此诞生。
但由于后来喷气式民航客机的出现,远洋邮轮渐渐丧失它的载客、载货功能和竞争力;远洋邮轮的角色,亦由邮轮演变为只供游乐的游轮。所以严格上来说,现 在一些旅程或长或短的玩乐式邮轮,由于丧失了运载信件和包裹的功能,只能称之为游轮,而不是邮轮。
跟远洋邮轮不同的是,游轮通常不会横渡海洋,而是以最普遍的绕圈方式行驶,起点和终点港口通常亦是同一港口,旅程通常亦较短,少至1至2天,多至1至2星期。游轮旅游已成为国际旅游业的一个重要部份,2006年全球的总载客量达到数以百万计。
现代邮轮是旅游性质的,就像是流动型的大酒店。船上娱乐设施应有尽有,是旅游目的地。这个行业目 前在欧美规模庞大,有300到400条邮轮,每天带着大量游客航行于加勒比海,巴哈马,百慕大,阿拉斯加,夏威夷,墨西哥湾,地中海,北欧等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邮轮在国外已经有100多年历史。19世纪初,由于飞机技术还不成熟,一些人开始登上邮轮漂洋过海,邮轮旅游开始发展;但是邮轮最重要的功能还是运载邮件和移民。但飞机技术日益成熟的时候,那些有钱有闲的贵族喜欢上这种休快速的旅行方式;移民则选择这种快速经济舒适的横渡大洋的方式。于是乎,1985年法国的法兰西号邮轮退出大西洋航线,邮轮退出历史舞台,标志着一个伟大的航海时代的结束。现 在那些豪华客轮严格意义上只能算游轮。史上最后一艘邮轮是伊丽莎白皇后2号(Queen Elizabeth 2),另有一说是玛丽王后2号(Queen Mary 2)。
邮轮近代史
邮轮原为运输货物或运载旅客的交通工具。直至廿世纪初,一些邮轮开始为旅客提供有限的基本设施如客房及餐厅服务。廿世纪中期是航空旅游的兴盛时期,为增加竞增力,邮轮公司遂兴起邮轮假期的概念。
邮轮假期在廿世纪八十年代渐趋蓬勃,不少邮轮公司加入,并投资建造设施更豪华、节目更丰富、排水量更多的邮轮,使邮轮变成一个豪华的海上度假村。邮轮被称为“无目的地的目的地”、“海上流动度假村”、是当今世界旅游休闲产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低调而神秘的世界豪华邮轮在向我们走近,国际豪华邮轮首次停靠中国港口是在上世纪80年代,最 近10 年来,抵达中国港口的国际邮轮数量持续增加。
2005年国际豪华邮轮停靠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宁波、厦门等港口共计40港次。
2006年有近15艘国际豪华邮轮停靠中国港口达70多港次。
2006年7月意大利歌诗达邮轮公司,在中国开辟了第一条以上海作为母港的邮轮客班轮航线。排名世界前十五大豪华邮轮之列的“蓝宝石公主”及“钻石公主”号分别两次、四次访沪,带来的出入境人员总量接近去年全年的从海港口岸入境人数。同时众多国际邮轮公司为开发新兴的邮轮市场,纷纷将关注的焦点转向中国。
2006“中国邮轮游艇发展大会”获悉,世界多家邮轮公司将正式进军中国。其中皇家加勒比将上海和香港作为今后在华开航的两大母港,嘉年华麾下的歌诗达邮轮也计划登陆上海,设置全新国际邮轮航班。伴随着世界顶级邮轮公司纷纷抢滩中国市场,邮轮海乘人才匮乏问题凸显。
2007年、2008年的世界邮轮大会在中国的召开,世界各地的豪华邮轮共聚一堂,准备大规模进军中国市场,标志着中国即将成为世界邮轮史上一个美好的新天地。
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在极大地提升我国国际影响力的同时,也必将招徕更多的游客来中国观光,这将对我国邮轮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助推作用。
据国际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旅游目的地。
中国邮轮法律现状
邮轮产业是由交通运输、观光旅游、邮轮制造、邮轮港口服务、休闲娱乐等行业集合而成的综合性朝阳产业。邮轮产业拥有独特的多领域复合属性,使得邮轮产业发展在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大的新常态下对推动供给侧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有着极大地助力。但由于邮轮产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短,在进一步推动邮轮产业成熟升级时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因此本文从邮轮产业的邮轮制造、邮轮旅游、邮轮港口三大构成环节入手,借鉴美国邮轮产业的发展和规制经验,探讨出我国邮轮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从而提出我国邮轮产业发展的法律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邮轮的法律定义、邮轮产业的法律概念及其法律属性。邮轮产业是以邮轮船舶为核心的综合性产业,具备复合性、公私共融性、秩序性和国际性的属性。第二部分介绍美国的邮轮产业发展可供我国借鉴的经验,为我国邮轮产业发展提供了思路和指引。第三部分剖析我国邮轮产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法律问题。我国邮轮产业存在着管理机制存在漏洞、促进机制存在缺失、缺少邮轮产业的总体规划和有关邮轮产业发展缺乏立法规制的问题。第四部分提出我国发展邮轮产业的法律建议。针对我国邮轮产业发展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四点建议。首先应创新邮轮产业的管理机制;其次应构建邮轮产业促进机制;再次应完善邮轮产业的总体规划;最后建议尽快编制邮轮产业促进法,满足我国邮轮产业发展的法制需求。……
什么是邮轮旅游产品?简述邮轮旅游产品的构成要素?
多指的是下船观光产品
构成要素是邮轮的观光停靠国家港口 行程中的活动 吃 交通等安排
2019年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联动机制,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上海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水运、空运等各类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推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工作的领导。
本市设立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具体落实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省市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发挥上海航运业的优势,扩大辐射带动效应,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实现与长江经济带地区以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协同发展。
本市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世界其他国际航运中心和城市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合作和交流。鼓励航运企业、航运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本市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扶持。
本市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通过设立航运基金等方式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
第七条航运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与国内外相关航运组织之间的交流,促进航运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第二章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部署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组织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国家驻沪机构、航运相关企业等方面的意见。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推进建设的战略部署、分阶段目标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第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港口、机场、航道、公路、铁路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推进航运服务集聚区的协同发展,促进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工科学、资源利用高效、物流畅通快捷的国际航运枢纽。
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的规划应当与前款规定的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的建设,优化现有港区布局和码头泊位结构。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港口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机场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增加机场设施容量,满足航空运量增长和功能品质提升的需要。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推进长三角机场群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本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推进铁路疏港支线及枢纽联络线建设。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流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推进建设连接长三角主要港区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连接主要港区、机场、铁路站场的集疏运公路路网和轨道交通网络。
第十三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市规划国土资源、海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当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地和水域需求,并为设立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预留土地和水域。
第三章航运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海运企业依托上海港口开辟覆盖全球的海运航线,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
本市支持海运企业与货主、港口企业开展合作经营。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海运企业,可以经营以上海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对外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捎带业务。
第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干支直达运输和江海直达运输。
本市按照国家推进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的规定,对不符合标准化船型的船舶,采取资金补贴等措施,引导实施更新和改建。
第十七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并制定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
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交通、旅游、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质量技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包括邮轮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流程、行为规范和服务要求。
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
本市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提供港口装卸、仓储、船舶供应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拓展贸易、金融、咨询等现代港口服务功能。
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
第十九条引航机构应当健全完善引航服务规范,公开收费标准,为进出上海港口的船舶提供高效、安全的引航服务。
第二十条海事部门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登记内容,优化船舶登记及相关业务流程,为船舶营运、融资、保险、修造、交易等提供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服务。
本市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提高检验质量和水平,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服务。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立足全国、辐射全球的枢纽航线网络。
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优化调整本市空域结构,提升枢纽空域容量,合理分配航权和新增航班时刻资源,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
鼓励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外其他航空公司和航空联盟共同建设品质领先的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
第二十二条本市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以及综合物流服务商在上海机场地区建设航空物流转运中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多式联运,加快航空货运业务发展。
第二十三条本市支持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城市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本市应当推进公务机基地建设,持续优化公务机基地的功能品质,满足公务机运营保障需求,吸引国内外公务航空运营机构及配套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业务。
第二十四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业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优化地面运行组织,推广应用运行管理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机场安全运营效率和综合服务质量。
第二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推动在本市开展并创新船舶和航空器交易、运价交易、运力交易等航运交易业务。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为航运交易业务的开展创造便利条件,规范航运交易行为,提供航运交易动态信息,拓展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等公共服务功能,维护航运交易市场公平有序,促进航运交易和相关业务的发展。
本市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工作。
第二十六条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要开发航运指数,提升上海航运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航运指数衍生品。
第二十七条航运经纪、航运代理等航运中介组织可以与技术服务中介、金融服务中介等中介组织开展合作经营,组建联合体,实现协同发展。
第二十八条本市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境内外机构网络资源和电子化手段,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避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
市金融服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航运融资信息交流,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第二十九条本市通过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航运保险产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
本市推进保险机构在本市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培育航运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支持各类与航运相关的损害理赔机构落户本市,提供航运损害案件赔偿、补偿的相关服务。
本市支持航运企业开展自保、互保业务,推动船东互保组织在本市开展保赔业务。
第三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有竞争力的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落户本市。
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符合地区总部认定条件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其开办和租房等方面给予资助。对航运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效益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市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推进建立以本市为总部,全球主要航运企业、航运机构参加的国际航运组织。鼓励上海航运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规则制定,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章航运科技创新建设
第三十一条本市支持高水平航运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通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航运科技水平。
本市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航运装备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大新产品的研发。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各类航运科技创新成果率先在本市推广实施。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制定产业规划、行业政策时,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通信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关联产业的发展。
本市鼓励建设高效、安全、智能的信息网络,实现航运资源集中管理与集成应用,发展基于大数据的高品质增值信息服务新业态。
第三十三条航运相关企业应当提高装卸、运输、仓储管理等关键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的融合,建立并完善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全过程动态信息服务,构建智慧航运服务体系。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存和运输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营。
第三十四条本市鼓励航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高能效、低排放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市场推广。航运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
港口经营人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实施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设施技术改造,完善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系统,加强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市主要港口码头配套建设岸电供电设备设施的,靠港船舶应当按照要求使用岸电。推进航空企业使用桥载能源设备供电。
本市推进与相关省市建立区域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第三十五条本市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建设国家级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以及船用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先进设计方法和设计软件的研发,以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为目标,优化主流船型设计,提升船型综合技术经济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本市鼓励船舶制造企业重点研发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邮轮等船舶。
第三十六条本市积极为大飞机战略服务,支持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等的研发和制造,并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支持航空高端维修业务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空维修中心;支持适航审定和航空器运行评审能力建设,推动健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
第五章航运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十七条本市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依法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布航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市场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
第三十八条市口岸服务部门应当配合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国家驻沪机构在上海口岸实施监管制度创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过境免签政策,简化通关程序,推进通关便捷化、信息化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实施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货物予以直接放行的措施,但需要在口岸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除外。
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国家驻沪机构改善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十九条市交通、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查询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航运相关数据应当按照要求接入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航运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第四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航运人才的集聚、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
市教育、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设立航运教育与培训基地,培养各类、各层次航运专业人才。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航运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整合航运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落实航运人才在户籍办理和居留许可、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支持航运企业、机构通过市场机制从国内外引进各类优秀航运人才。
本市支持航运智库发展,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十一条本市人民法院应当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对航运案件的执行力度。
本市依法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完善航运仲裁规则,提高航运仲裁专业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本市支持航运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拓展航运法律服务领域,为航运机构和相关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航运法律服务。
第四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形成有利于航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税制环境。
税务部门应当提高税收服务效率,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第四十三条市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航运企业、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信用相关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市、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驻沪机构应当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便利措施,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实施约束和惩戒。
第四十四条市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并与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共同加强对高风险危险货物的风险管控,建立高风险危险货物联合监管机制。
本市推动与长江流域其他港口城市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救助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第四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航运文化培育力度,促进形成航运文化服务设施齐全、产品丰富、特色显著,市民航运知识普遍提高的航运文化环境。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