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船经营需要怎么办理

游船生意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如下: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办理),水运经营许可证(到交通部门办理),船舶相关证照(船检证书、安全配员等)(到海事部门办理),卫生许可证(如游船涉及餐饮的话需到卫生部门办理

法律依据:

《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从事水路营业性旅客、货物运输(含旅游、渡船运输,下同)的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石油、煤炭、冶金、商业(含粮食)、供销、外贸、林业、电力、化工、水产以及其他对水路运输行业管理影响较大的部门从事的非营业性运输。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以及其他通航水域中的旅客、货物运输,必须由中国企业、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舶经营。未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准,在中国注册登记的外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或者船舶,不得经营上述水域的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中国企业、其他单位和个人将运输船舶租赁给“三资企业”或者租用“三资企业”的船舶经营上述水域的旅客运输和货物运输的,亦应当按前款规定,经交通运输部批准。

二、游艇运营需要什么手续?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营业执照(到工商部门办理);

2、水运经营许可证(到交通部门办理);

3、船舶相关证照(船检证书、安全配员等)(到海事部门办理);

4、卫生许可证(如游船涉及餐饮的话需到卫生部门办理)。

扩展资料:

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运输船舶,并持有船检部门签发的有效船舶证书,其驾驶、轮机人员应当持有航政部门签发的有效职务证书;

2、在要求经营的范围内有较稳定的客源或者货源;

3、经营客运航线的,应当申报沿线停靠港(站、点),安排落实船舶靠泊、旅客上下所必需的安全服务设施,并取得县以上航运管理部门的书面证明;

4、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和负责人,并订有业务章程;

5、拥有与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自有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