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艇、邮轮码头建设依据规范
你说的建设码头是作为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的哪一方;还有你要建设的码头是重力式还是其他的,下面这个是重力式码头施工方依据的规范给你参考
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枣尘》(JTS257-2008);
5、《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
6、《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98);
7、《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8、《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6);
9、《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
10、《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11、《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295—2000);
12、《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13、《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14、《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8、《建筑地面工程御裤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9、《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J286—90)
20、《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21、《水运工程测量规凳拆禅范》(JTJ203—2001)
22、《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23、《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2006)
24、国家、部颁、地方有关技术规定;
25、经甲方确认的施工企业标准、规程和规定;
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二、码头的用途
客运码头
主要是让乘客上落船,小型的客运码头可能只可以供街渡、快艇等没山小型船只泊岸,而大型的客运码头,例如:邮轮码头,可供大型邮轮泊岸。
客运码头可分作公众码头、渡轮码头和邮轮码头。公众码头开放给所有船使用(需视乎水深,吃水比码头附近海面的水位深的船不能进入码头);渡轮码头通常由固定的航线专用,多条航线亦可共用同一渡轮码头。某些连接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渡轮码头,会附设出入境设施,例如:香港港澳码头。
邮轮码头通常用作邮轮泊岸,多数会附有完善的配套设施,例如海关,出入境柜位及卫生检疫办事处,行李处理区,票务处,旅游车停泊区及上落客区等。由于邮轮体积和排水量大,邮轮码头需要建在水深港阔的地方。大多数邮轮码头没有指定由何公司使用。有些公众客运码头, 会用作装卸小量货物,例如:黄石码头。 货运码头 主要是用作装卸货物,以用途和使用权分类,可分作公众货运码头、货柜码头、油品码头、矿产码头、内河货运码头和普通货运码头等。
汽车码头
是供一些特别的船泊岸(多为大型特颤察李制船舶),以让在陆上的汽车上船,在船上的汽车下船之用。
集装箱码头
专供集装箱装卸的码头。它一般要有专门的装卸、运输设备,要有集运、贮存集装箱的宽阔堆场,有供货物分类和拆装集装箱用的集装箱货运站。由于集装箱可以把各种繁杂的件货和包装杂货组成规格化的统一体,因此可以采用大型专门设备进行装卸、运输,保证货物装卸、运输质量,提高码头装卸效率。所以目前世界各国对件杂货的成组化、集装箱化的运输都很重视。 石油码头 装卸原油及成品油的专业性码头。它距普通货(客)码头和其他固定建筑物要有一定的防火安全距离,参见油港。这类码头的一般特点是货物载荷小,装卸设备比较简单,在油船不大时(如内河系统),一般轻便型式的码头都可适应。由于近代海茄迟上油轮巨型化,根据油轮抗御风浪能力大、吃水深的特点,对码头泊稳条件要求不高。目前有四种装卸原油的深水码头(或设施),即:单点系泊、多点系泊、岛式码头和栈桥式码头。前三种一般没有防风浪建筑物,最后一种是否设防风浪建筑物,要视布置形式和当地条件而定。
游艇码头
是供游艇泊岸的码头,多数是由某一游艇会所拥有。
海军码头
又军用码头,是海军的军舰停泊、补给的地方,多数守备森严。
三、秦皇岛市游船游艇码头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游船游艇码头管理,促进海上旅游客运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港区以外,从事游船游艇码头的规划、选址、建设、运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港区是指秦皇岛港所辖区域。港区内的游船游艇码头按照《中华人民共慎码和国港口法》《河北省港口条例》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章进行管理。第三条 【概念解释】本规定所称游船游艇是指用于旅游、娱乐、休闲等用途的各类客船、游艇、快艇、游览艇等。
游船游艇码头是指由一定的水域及相关陆域组成,具有相应的码头及配套设施,用于游船游艇进出、停泊、靠泊和人员上下的各类固定式码头和浮动式码头。第四条 【主管部门】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游船游艇码头管理工作。
各县(区)海洋渔业主管部门或县(区)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统称为县(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游船游艇码头的管理工作。
前款所称县(区)包括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第五条 【部门职责】各级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旅游、水务、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公安、应急管理、消防救援、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体育、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游船游艇码头相关管理工作。第二章 码头选址和建设第六条 【选址规划】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游船游艇码头建设发展需要,组织编制游船游艇码头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海洋生态红线、流域防洪规划、区域水利规划、城市防洪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并符合军事设施保护管理规定。第七条 【选址要求】游船游艇码头选址应皮嫌当按照游船游艇码头规划,结合海域资源、岸线资源、旅游资源、陆域交通状况、海上交通状况等综合确定,科学选址,合理分布,统筹数量。第八条 【选址程序】新建、改建、宽握哪扩建游船游艇码头,码头建设单位应当就拟建码头的选址,书面征求所在县(区)主管部门意见。书面材料应当包括建设单位基本概况,拟选址位置、周边情况,拟建设码头的规模、用途、结构型式、费用估算、运营模式、效益分析等必要信息。
所在县(区)主管部门收到书面材料后,应当提出初审意见,经所在县(区)政府同意后,报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同意拟选址的意见,同意拟选址的,由建设单位按规定程序开展建设;不同意拟选址的,建设单位可以另行选址并重新征求意见。第九条 【用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游船游艇码头进行围填海或建设海上构筑物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和海域使用论证,评价和论证通过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取得用海手续。
未取得用海手续的,不得进行围填海或建设海上构筑物。第十条 【河道管理要求】严格控制在河道、河口内建设游船游艇码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游船游艇码头应当依法履行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手续,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行政审批部门审查同意后,办理开工手续。第十一条 【建设程序】新建、改建、扩建游船游艇码头应当履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按照管理权限办理项目立项、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批、质量监督等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标准。
具体办理流程由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第十二条 【安全环保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游船游艇码头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码头应当根据靠泊船舶需要,配套建设岸电设施,游船游艇在码头停泊期间需要供电的,应当使用岸电。配套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游船游艇所产生的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存放,并转运至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由辖区城市管理部门或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转运至规定的垃圾处理场所;生活污水、含油污水等应当按规定处理达标后排放,或由有资质的接收单位接收、转运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处置。
码头的水、电、通信等管线铺设应当按照码头设计规范和标准,与码头主体结构同步设计和建设。第十三条 【验收规定】游船游艇码头项目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竣工验收应当成立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对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具体核查要求由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材料报市海洋渔业主管部门,由市海洋渔业局主管部门对外公布,并向海事部门通报码头通航技术尺度等信息。
四、一个完整的帆船港,游艇码头由哪些部分组成?
不同的码头帆船港,设施都有一些差别,比如干仓,很多小型码头帆船港是没有的。但核心浮码头和配套设施不能少。2014年就有相关的标准出来。这里讲讲德立游艇码头帆船港的8大标准配套设施。
8大标准配套设施:
8.1供电照明:供电系统应满足游艇,燃料补给泊位,污水泵站,建筑物,构筑物兄坦衡,导助航设施,工艺设备,维护检修设备,及码头照明灯用电需求。供电电压单相宜为220V,三相宜为380V.
8.2给水: 每个游艇停泊位均应设置给水接口,并独立计量。相邻的两个泊位可以共用一个水电柱.
8.3消防: 燃料补给泊位应设置可靠的消防设施。燃料补给泊位宜设置半固定式水冷却系统和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
8.4通讯:游艇码头应设置公众网电话和网络,应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设置高频电台,沿海应覆盖A1航区。完善的视频监控系统和对讲广播系统。泊位还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有线电话,有线电视,网络接口等。
8.5助航:游艇码头应设置完善的助航设施(灯塔)
8.6燃料补给:信昌游艇码头附近缺乏游艇加油设施时,宜在港内设置专用燃料补给泊位。供油管道应在水陆分界处适当的位置设置紧急切断阀,并应具有遥控和现场操作的功能。
8.7环保:游艇码头应设置生活垃圾和污水收集设施,主浮桥羡做宜设置足够数量的垃圾桶。污水收集泊位上应设置生活污水泵和油污水泵。
8.8安全:游艇码头区域宜设置围网,泊位区入口设置门禁。设置陆上,水上周界防入侵系统。主浮桥应设置救生圈和应急救生箱。浮桥干眩大于50cm时,因设置安全梯。
除了8大标准配套设施,还有防波提/护岸,干仓,维修间,管理中心等。
最后,一张图了解帆船港,游艇码头的组成部分:
五、大连市游艇边防治安管理规定(2019修正)
第一条 为加强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走私、贩毒、越境、偷渡、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边防治安秩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动力装置的船舶。第三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 市公安边防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游艇边防治安管理。第五条 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本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与游艇边防治安责任人签订边防治安责任书,共同做好游艇边防治安工作。第六条 供游艇停泊的码头,可以单独建设、设置,也可以在公共码头划出一定的区域专供游艇停泊。
专供游艇停泊的码头或者区域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进行封闭管理,公安边防部门应当派出执法人员实施现场边防治安管理,提供相应的便民服务。第七条迅亮 游艇安装的电子定位设备应当与公安边防部门联网。第八条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对出海、返港游艇进行检查,发现有国家规定禁止出海人员等情形的,应当告知游艇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并依法处理。游艇所有人、管理人及出海、返港人员应当配合公安边防部门的检查。第九条 驾驶游艇出海,不得无故中途上、下人员,不得拦截、追逐、强行靠登他人船舶,除避险和不可抗力情形外,不得搭靠外国籍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船舶。第十条 驾驶和搭乘游艇出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进入、停靠或者协助他人进入、停靠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岛屿,越境、偷渡;
(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以及爆炸、剧毒、放射性等物品;
(三)走私、赌博以及贩卖运输武器弹药或者毒品;
(四)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亩亩宽。第十一条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建立游艇边防治安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游艇档案和信用记录,对发生过耐散违法犯罪行为或者有其他不良信用记录的,可以采取逐航次检查和不间断地实施远程电子监控等管理措施。第十二条 公安边防部门应当通过码头现场检查、网络信息核实、远程电子监控、海上巡逻等方式实施监督管理,发现违反边防治安管理行为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处理;发现有不属于公安边防部门管辖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其他行为,由公安边防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公安边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本规定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其主管机关、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
六、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
本规定所称游艇俱乐部,是指为加入游艇俱乐部的会员提供游艇保管及使用服务的依法成立的组织。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实施全国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检验、登记第四条 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第五条 游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一)发生事故,影响游艇适航性能的;
(二)改变游艇检验证书所限定类别的;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四)游艇所有人变更、船名变更或者船籍港变更的;
(五)游艇结构或者重要的安全、防污染设施、设备发生改变的。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应当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的游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
申请办理船舶国籍登记,游艇所有人应当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由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长度小于5米的游艇的国籍登记,参照前款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第七条 游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具备与驾驶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应急反应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不得驾驶游艇。第八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二)视力、色觉、听力、口头表达、肢体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过规定的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第九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当通过中华人山圆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到培训或者考试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符合发证条件的有关材料。
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相应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类别分为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一条 持有海船、内河船舶的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或者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按照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大纲的规定,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可以分别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二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符合换证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换发同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船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第四章 航行、停泊第十四条 游艇在开航之前,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艇适航。第十五条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有关船舶证书、文书及必备的航行资料,并做好航行等相关记录。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可与当地海事管理键昌机构、游艇俱稿唯扒乐部进行通信的无线电通信工具,并确保与岸基有效沟通。
游艇操作人员驾驶游艇时应当携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六条 游艇应当按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为期12个月的定期签证。第十七条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所确定的适航范围内航行。
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在第一次出航前,应当将游艇的航行水域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游艇每一次航行时,如果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应当在游艇出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