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绿化养护费用怎么计算

绿化面积2-3万。完全可以小型的招标一下。一般绿化养护费用就再6元附近。绿化地上的清洁也可以绿化公司负责。当然要是节省费用也是可以你们自己弄了。就是得找几个这方面的熟练工人就是了。不过就是在管理上得费不少的心力而已。一般这么点的养护面积还是请一个绿化公司维护比较好一些。

二、园林绿地各个标准的养护费用多少?

绿化养护收费标准:

1、承包养护(范围:病虫防治、修剪定型、水肥管理、草坪修剪、除杂草)

①5000平方米内 0.6元/平方米/月

②5000-10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月

③10000-2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月

④20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月

2、临时草坪修剪

①1000-5000平方米 0.5元/平方米/次

②5000-10000平方米 0.4元/平方米/次

③10000平方米以上 0.3元/平方米/次

这是北京的

天津市城市园林绿化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根据《天津市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下称《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种类和标准

(一)凡新建设项目绿地率不达标的,所缺面积要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建设单位因建设项目占用单位附属绿地致使绿地率不达标又不能易地补建的,要按被占用面积的5倍缴纳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

易地补建绿地代建费,依建设项目所处地域类别计收;

一类地区:每平方米300元;

二类地区:每平方米250元;

三类地区:每平方米200元;

四类地区:每平方米150元;

以上地区类别划分见附表一(下同)。

(二)凡占用已建成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的要交纳绿化补偿费。

绿化补偿费,按占用绿地所处地域的土地价格、绿地建设费用(每平方米50元)和地上绿化设施迁移费用的三项费用之和计收。

(三)临时占用已建成各类绿地的,依临时占用绿地所处地域类别按日缴纳临时占用绿地费。

一类地区每平方米0.5元

二类地区每平方米0.4元

三、四类地区每平方米0.3元

(四)经批准砍伐城市树木或迁移的树木未成活的,要缴纳树木赔偿费和树木代植费。树木赔偿费,依不同树种、规格收缴。乔木按胸径计收,常绿树按株高计收,灌木按冠幅计收。具体收缴标准见附件二。树木代植费按树木赔偿费的三倍计收。

(五)建设项目按规定应配套实施绿化建设,而逾期仍不完成任务的,按实需绿化建设费用的两倍征收绿化延误费。

单位有空地的按规定应该实施绿化建设而不进行绿化建设的,按每日每平方米0.3元缴纳绿化闲置费。

按《办法》有关规定,应缴纳绿地赔(补)偿费、树木赔偿费、绿化设施赔偿费的,其收费标准见附件二。

第三条 园林绿化收费由市或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负责实施,收费资金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属于市园林局审批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各区县所收费用的20%上交市园林局,由市园林局每月终了5日内汇缴市财政局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属于区(县)局审批迁移、砍伐树木、占用绿地的,由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收取,并将直接收取和上交市园林局后留用的收入一并于每月终了5日内缴入所属区(县)财政部门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园林绿化收费只能用于城市园林工程建设和绿化的养护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各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于每年11月底前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下一年度园林绿化收费资金收支计划,经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按拨款程序予以核拨。

第四条 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是园林绿化收费管理和使用的监督管理部门。

区、县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园林绿化收费的管理,所收费用情况每半年要向市园林局汇总上报一次。

第五条 园林绿化收费要严格按《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执行。必须持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和使用市财政局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证,严格计价标准。各执收部门不得自定收费项目,不准超标准、重复收费。

第六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不按本规定实施收费的,可以拒绝交纳不合理收费。

第七条 执行收费的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津港保税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收费,分别由两区管理委员会依本规定负责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按各自的职责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原园林绿化收费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即行废止。

三、园林绿化分级养护收费标准

这分

草坪及乔木,都有不同的价格

比如草一级是8元

二级7元

三级6.5元乔木又分品种及乔木价值,根据自己定

大概落叶桥木是8元一株

四、绿化养护费用有没有专门的计算标准??

绿化养护费:

一级绿地养护费用 2.00-8.00元/m2·年 。

二级绿地养护费用 1.50-2.00元/m2·年 。

三级绿地养护费用 1.00元/m2·年 。

四级绿地养护费用 0.70元/m2·年 。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一级)。

1、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树穴、花池、绿化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5—10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行道树缺株在1%以下,无死树、枯枝。

4、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5%以下,无药害。

5、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种植5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98%以上 , 保存率达95%以上。

五、园林绿化养护的标准价格是多少?

一般是一个月0.3-0.5元一平米。

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4.1特级养护质量标准

4.1.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植物配置科学合理,达到黄土不露天。

4.1.2园林植物

4.1.2.1生长健壮。新建绿地各种植物两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1.2.2园林树木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匀称、数量适宜、修剪科学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株形丰满,花后修剪及时合理。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枝叶茂密,整齐一致,整型树木造型雅观。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1.2.3落叶树新梢生长健壮,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无黄叶、焦叶、卷叶,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3年以上,结果枝条在10%以下。

4.1.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色彩艳丽,无残缺,无残花败叶。

4.1.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覆盖率99%以上,草坪内无杂草。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30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210天。

4.1.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1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2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1%。叶片上无虫粪、虫网。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2%。

4.1.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及时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90%。开花的攀缘植物应适时开花,且花繁色艳。

4.1.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4.1.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4.1.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2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4.2.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植物配置合理,基本达到黄土不露天。

4.2.2园林植物

4.2.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2.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称、数量适宜、修剪合理,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花灌木开花及时、正常,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整齐一致。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

4.2.2.3落叶树新梢生长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一般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的叶片不得超过5%,正常叶片保存率在90%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2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20%。

4.2.2.4花坛、花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

4.2.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5%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2%。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7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80天。

4.2.2.6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1%;园林树木的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2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5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3%。叶上无虫粪,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5%。

4.2.3垂直绿化应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牵引、设置网架等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8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2.4绿地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做到保洁及时。

4.2.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4.2.6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m范围内无堆物、堆料、搭棚设摊、圈栏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4.3二级养护质量标准

4.3.1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4.3.2园林植物

4.3.2.1生长正常。新建绿地各种植物四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3.2.2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

4.3.2.3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在正常条件下,有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尿、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针叶树针叶宿存1年以上,结果枝条不超过50%。

4.3.2.4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4.3.2.5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除缀花草坪外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草坪绿色期:冷季型草不得少于240天,暖季型草不得少于160天。

4.3.2.6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竹数不得超过3%;在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100cm2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被虫咬的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4.3.3垂直绿化能根据不同植物的攀缘特点,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视攀缘植物生长习性,覆盖率不得低于70%。开花的攀缘植物能适时开花。

4.3.4绿地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4.3.5栏杆、园路、桌椅、路灯、井盖和牌示等园林设施基本完整,能进行维护。

4.3.6绿地基本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行道树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明显的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