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标准GB9663-1996具体细则是什么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旅店业卫生标准(GB 9663-1996)
Hygienic standard for hotel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旅店客房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公共用品消毒等标准值及其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店。本标准不适用于车马店。
2 引用标准
GB 5701 室内空调至适温度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 标准值和卫生要求
3.1 标准值(见表1、表2)
表 1 旅店客房卫生标准值
项目 3~5星级
饭店、宾馆 1~2星级饭店、宾馆
和非星级带空调的饭店、宾馆 普通旅店招待所
温度 冬季 ℃ >20 >20 ≥16(采暖地区)
夏季 <26 <28 -
相对湿度 % 40~60 - -
风速 m/s ≤0.3 ≤0.3 -
二氧化碳 % ≤0.07 ≤0.10 ≤0.10
一氧化碳 mg/m3 ≤5 ≤5 ≤10
甲醛 mg/m3 ≤0.12 ≤0.12 ≤0.12
可吸入颗粒物 mg/m3 ≤0.15 ≤0.15 ≤0.20
空气细菌总数
a.撞击法 cfu/m3 ≤1000 ≤1500 ≤2500
b.沉降法 个/皿 ≤10 ≤10 ≤30
台面照度 lx ≥100 ≥100 ≥100
噪声 dB(A) ≤45 ≤55 -
新风量 m3 ≥30 -
床位占地面积 m2/人 ≥7 ≥7 ≥4
表 2 公共用品清洗消毒判定标准
项目 细菌总数 大肠菌群
个/50 cm2 致病菌
个/50 cm2
茶具
毛巾和床上卧具
脸(脚)盆、浴盆、座垫、拖鞋 <5cfu/mL
<200cfu/25 cm2
—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3.2 经常性卫生要求
3.2.1 各类旅店的店容、店貌和周围环境应整洁、美观、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
3.2.2 各类旅店应有健全的卫生制度。
3.2.3 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卧具应一客一换,长住旅客的床上卧具至少一周一换。 星级宾馆还应执行星级宾馆有关床上用品更换规定。清洁的卧具应符合表 2 规定。
3.2.4 公用茶具应每日清洗消毒。清洁的茶具必须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 其细菌数必须达到表2 规定。
3.2.5 客房内卫生间的洗漱池、浴盆和抽水恭桶应每日清洗消毒并应符合表 2 规定。
3.2.6 无卫生间的客房,每个床位应配备有不同标记的脸盆和脚盆各一个。脸盆、 脚盆和拖鞋应做到一客一换。清洁的脸(脚)盆、拖鞋的表面应光洁,无污垢、无油渍,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3.2.7 旅店的公共卫生间(盥洗间和厕所)应该每日清扫、消毒,做到并保持无积水、无积粪、无蚊蝇、无异味。
3.2.8 各类旅店应有防蚊、蝇、蟑螂和防鼠害的设施,并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各类旅店应做到室内外无蚊蝇孳生场所。蚊、蝇蟑螂等病媒昆虫指数及鼠密度应符合全国爱卫会考核规定。
3.2.9 店内自备水源与二次供水水质应符合GB 5749规定。二次供水蓄水池应有卫生防护措施, 蓄水池容器内的涂料应符合输水管材卫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3.2.10 旅客废弃的衣物应进行登记,统一销毁。
3.2.11 旅店内附设的理发店、娱乐场所、浴室等应执行相应的卫生标准。
3.2.12 地下室旅店的空气质量、噪声、照度和卫生要求等执行《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的规定。
3.3 设计卫生要求
3.3.1 旅店应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段;疗养性旅店宜建于风景区。
3.3.2 客房宜有较好的朝向,自然采光系数以 1/5~1/8为宜。
3.3.3 除标准较高的客房设有专门卫生间设备外,每层楼必须备有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 8~15 人设一龙头,淋浴室每 20~40人设一龙头。男厕所每 15~35人设大小便器各一个,女厕所每 10~25 人设便器一个。卫生间地坪应略低于客房,并应选择耐水易洗刷材料,距地坪 1.2m高的墙裙宜应用瓷砖或磨石子,卫生间应有自然通风管井或机械通风装置。
3.3.4 旅店必须设流消毒间。
3.3.5 客房与旅店的其他公共设施(厨房、餐厅、小商品部等)要分开,并保持适当距离。
3.3.6 旅店的内部装饰及保温材料不得对人体有潜在危害。
3.3.7 空调装置的新鲜空气进风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空调器过滤材料应定期清洗或更换。
4 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的监测方法按《公共场所卫生标准监测检验方法》执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上海市卫生防疫站、河北省卫生防疫站、广州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超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尹先仁、高国强、高文新、崔玉珍、张晓明、黄荣。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负责解释。
二、一般标准客房的送风量是多少
一般标准客房的面积为二十平方米。计算的送风量为30立方米(h·人)。
计算送风量一般是这样的:
风速m/s乘以出风品面积乘以3600=每小时风量/立方
一般所说的三个原则是:
1、满足人体卫生要求。就是根据不同类型的场所,会规定每平米按照多少人、每人按照多少新风量进行设计,这个规定在设计规范和手册上可以查到;
2、满足空调房间正压要求。就是说如果这个房间有排风,那至少新风量要大于排风量,来实现空调房间的正压;
3、新风量至少为总送风量的10%。
以上三个原则,计算后取最大的那个值。
三、空调房间新风量确定的一般原则
新风量
空调系统除了满足对室内环境的温、湿度控制以外,还须给环境提供足够的室外新鲜空气(简称新风)。新风量,是指从室外引入室内的新鲜空气,区别于室内回风。新风量是衡量室内空气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新风量直接影响到空气的流通,室内空气污染的程度,把握好室内新风量,保证室内空气治理,营造良好健康的室内环境。
新风量值的选取依据三个大前提。目的是力求降低用量。
(一)依据空调环境的功能及要求
如果工艺流程的生产车间、冷库库房等人少或无人的空间环境,则可根据环境实况总体确定通风量是否必须,或需少量(m3/h)。
如果是人居环境,则应在保证人员的正常需要及舒适性要求,按人确定风量值m3/h。 以确保供氧及降低有害气体浓度比,以达到要求。
(二)依据新风的布局和调节形式
应按照全置换换气、局部置换换气或混合调节换气与射流送风等不同形式而采用不同的供新风量值。
(三)按空调环境人群的密集程度和人员的活动状态确定平均每人需新风量 (m3/h。 人)值。
四、新风量标准
法律分析:空调区、空调系统的新风量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人员所需新风量应根据人员的活动和工作性质,以及在室内的停留时间等确定。
(2)空调区的新风量,应按不小于人员所需新风量,补偿排风和保持空调区空气压力所需新风量之和以及新风除湿所需新风量中的最大值确定。
(3)全空气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当系统服务于多个不同新风比的空调区时,系统新风比应小于空调区新风比中的最大值。
(4)新风系统的新风量,宜按所服务空调区域或系统的新风量累计值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五、空调风量标准要求
2004年,国家《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最低新风量”的要求首次在国家强制性规范中以强制性条文出现,要求“必须严格执国家最低新风量标准: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
六、五星级酒店的中餐包房一般安装几个换气扇,换气次数选择多少
高星级酒店的餐饮包房设计肯定有换气扇的,根据包房的面积大小有2-4个。一般同时换气次数不小于3次/h参考,当然要根据具体的面积和空间高度计算较为准确。
即便有中央空调的末端盘管风机系统不能代替包房空间的空气质量和舒适感,尤其是菜肴的热量+人体散发的热量+烟酒的异味必须及时排放或者送新风,否则会造成包房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差,另外通过走廊散发到酒店的公共区域,造成二次的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