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艇、邮轮码头建设依据规范

你说的建设码头是作为设计、施工、建设单位的哪一方;还有你要建设的码头是重力式还是其他的,下面这个是重力式码头施工方依据的规范给你参考

4、《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S257-2008);

5、《水运工程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JTJ 269—96);

6、《港口工程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JTJ267—98);

7、《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96);

8、《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96);

9、《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0—98);

10、《港口工程地基规范》(JTJ250—98);

11、《码头附属设施技术规范》(JTJ295—2000);

12、《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13、《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14、《海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范》(JTJ275-2000);

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1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1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18、《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19、《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J286—90)

20、《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21、《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203—2001)

22、《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

23、《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24—2006)

24、国家、部颁、地方有关技术规定;

25、经甲方确认的施工企业标准、规程和规定;

26、《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二、关于游艇码头建设需要什么手续?

楼上说得也对

应该是这样的,先拿到政府的批文,主要是市政府、发改委、交通航道部门、海洋局的海域许可等等立项方面的审批,如果没记错的,应该是以上这几家部门批文为主

然后请专家做通航安全评估,通知海事部门和专家开评估会通过后,到海事局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然后到航道管理部门办开工报备之类的就可以开建了

三、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游艇安全管理,保障水上人命和财产安全,防治游艇污染水域环境,促进游艇业的健康发展,根据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环境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内游艇航行、停泊等活动的安全和防治污染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游艇,是指仅限于游艇所有人自身用于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活动的具备机械推进动力装置的船舶。

本规定所称游艇俱乐部,是指为加入游艇俱乐部的会员提供游艇保管及使用服务的依法成立的组织。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实施全国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游艇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第二章 检验、登记第四条 游艇应当经船舶检验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批准或者认可的游艇检验规定和规范进行检验,并取得相应的船舶检验证书后方可使用。第五条 游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船舶检验机构申请附加检验:

(一)发生事故,影响游艇适航性能的;

(二)改变游艇检验证书所限定类别的;

(三)船舶检验机构签发的证书失效的;

(四)游艇所有人变更、船名变更或者船籍港变更的;

(五)游艇结构或者重要的安全、防污染设施、设备发生改变的。第六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的游艇,应当取得船舶国籍证书。未持有船舶国籍证书的游艇,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航行、停泊。

申请办理船舶国籍登记,游艇所有人应当持有船舶检验证书和所有权证书,由海事管理机构审核后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国籍证书》。

长度小于5米的游艇的国籍登记,参照前款的规定办理。第三章 游艇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第七条 游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的培训、考试,具备与驾驶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应急反应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机构颁发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人员不得驾驶游艇。第八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未满60周岁;

(二)视力、色觉、听力、口头表达、肢体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过规定的游艇操作人员培训,并经考试合格。第九条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当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授权的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考试。

申请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应到培训或者考试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机构办理,并提交申请书以及证明其符合发证条件的有关材料。

经过海事管理机构审核符合发证条件的,发给有效期为5年的相应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类别分为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一条 持有海船、内河船舶的船长、驾驶员适任证书或者引航员适任证书的人员,按照游艇操作人员考试大纲的规定,通过相应的实际操作培训,可以分别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和内河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二条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的有效期不足6个月时,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海事管理机构申请办理换证手续。符合换证条件中有关要求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给予换发同类别的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

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丢失或者损坏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第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从事游艇操作人员培训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条件,并按照国家有关船员培训管理规定的要求,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批准。第四章 航行、停泊第十四条 游艇在开航之前,游艇操作人员应当做好安全检查,确保游艇适航。第十五条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有关船舶证书、文书及必备的航行资料,并做好航行等相关记录。

游艇应当随船携带可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游艇俱乐部进行通信的无线电通信工具,并确保与岸基有效沟通。

游艇操作人员驾驶游艇时应当携带游艇操作人员适任证书。第十六条 游艇应当按照《船舶签证管理规则》的规定,办理为期12个月的定期签证。第十七条 游艇应当在其检验证书所确定的适航范围内航行。

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在第一次出航前,应当将游艇的航行水域向当地海事管理机构备案。游艇每一次航行时,如果航行水域超出备案范围,游艇所有人或者游艇俱乐部应当在游艇出航前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名、航行计划、游艇操作人员或者乘员的名单、应急联系方式。

四、世界众多豪华游艇品牌亮相天津都有哪些?

9月8日,由中国交通运输协会邮轮游艇分会、天津邮轮游艇协会主办的“2017中国游艇行业年会暨天津国际游艇暨名品展”在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开幕。

此次年会以“游艇大众化与休闲经济发展”为主题,共设行业发展政策对话会、城市水岸规划与游艇码头建设国际研讨会、游艇两杆经济交流会三个板

块。邀请到全国游艇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中外游艇行业协会、滨水城市和相关管理部门、游艇制造企业、游艇俱乐部、游艇设备企业等各界企业家、专家学者集聚

一堂,剖析我国游艇行业现状及政策环境,预测未来我国游艇产业发展格局,并提出相关对策,促进滨水城市休闲产业进步。

同时,被誉为中国游艇白皮书的《2016-2017中国游艇产业报告》也将在本次年会发布,这是中交协邮轮游艇分会CCYIA第五次发布。

CCYIA今年组织了全国游艇港的信息普查,形成了详实、准确、最新的数据报告,全国运营的游艇港已达110家;CCYIA从海关总署获得了关于我国游艇

进出口贸易最新数据,全国开展游艇进出口的企业达1195家,并首次对全国游艇进出口总量前十省份和城市进行排名;报告收录了近两年来我国20个游艇城市

的发展现状,并再次发布竞争力排行;报告还对游艇水上休闲未来几年发展重点提出了思路和建议。

另据了解,同期举办的2017天津国际游艇暨名品展为期4天,分为陆地展和水上活动。陆地展在于家堡高铁站附近的广场举行,涵盖了游艇、豪车房

车、高端名品等几大版块。水星、博纳多、阿兹慕、巴伐利亚等进口游艇品牌,奥罗拉、杰鹏等知名国内游艇名牌,玛莎拉蒂、奔驰等知名豪车及GMC等房车品

牌,以及众多名品大牌悉数亮相天津。天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委会主任郑伟铭表示,近年来,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十分重视发展游艇产业,已经完成44泊位的

游艇码头建设。未来中心商务区将继续依托政策优势,发挥海河特色,大力推进游艇产业发展,加大游艇产业配套建设,推进支持游艇各项政策出台,扶持游艇俱乐

部成长。

有机会的都去参观参观吧。

五、天津有游艇码头吗

天津有游艇码头。天津站码头地址:位于天津市河东区天津站前广场解放桥旁,津湾广场对面。公交线路:5路、27路、97路、186路、634路、638路、645路。

六、天津现在有私人游艇停泊位吗?是买还是租?还是买了海域的使用权可以自己搭建?谢谢。

塘沽应该有 市区没有 现在游艇业新起步并不发达 私人买海域使用权是不可能的 最好加入游艇俱乐部 或者租赁停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