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我国邮轮游客的旅游体验

提升我国邮轮游客的旅游体验的措施:完善邮轮游客的基础设施,加强旅游服务质量,增加旅游项目,提高邮轮航线的覆盖率,增加邮轮游的安全性,增加旅游附加价值,完善邮轮游客的反馈机制等

1、完善邮轮游客的基础设施:

在船舱内提供更加优质的床品、卫生间、淋浴间等设施,同时提高船上网络连接速度和船上设施的覆盖范围,方便游客的使用。

2、加强旅游服务质量:

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包括船上餐饮、娱乐、文化活动等,更好地满足游客的需求。

3、增加旅游项目:

提供更多多样化的旅游项目,如文化体验、购物、健康保健等,提高游客的满意度。

4、提高邮轮航线的覆盖率:

将更多的城市和旅游景点纳入到邮轮航线中,让游客有更多的选择。

5、增加邮轮游的安全性:

加强邮轮的安全检查和监管,提高邮轮的安全性,同时让游客感到更加安心。

6、增加旅游附加价值:

为游客提供一些独特的、有价值的体验和服务,如专属导游、私人定制服务等,增强游客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7、完善邮轮游客的反馈机制:

建立有效的游客反馈机制,收集游客对于旅游体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重庆邮轮母港呼之欲出:建在哪,怎么建?

文/界面重庆 吴富强

站在朝天门码头,映入眼帘的除了两江交汇的壮观景象,就是江面上行使、停泊的邮轮了。

经历了2017年之前的低谷期后,长江邮轮游重新回暖。船越造越大,装修越来越豪华。但是,越来越显拥挤的码头、4天3晚的传统游模式、几乎一成不变的景点行程,让旅途少了新鲜感。

有船来才有人来,有人来才有钱来。把大船和游客挡在外边,就是硬生生地挡住了邮轮经济的增长。

这一切,要变了!

在近日的招开的西洽会上传来消息:招商蛇口与长航集团将携手为重庆打造邮轮母港。

邮轮码头分为母港、停靠港以及航线节点港。其中母港是邮轮的基地,能为大型邮轮提供停靠、补给、废物处理、维护与修理等全程、综合服务。

邮轮在母港停靠时间最长,游客在母港聚集或中转,对其所在区域消费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拉动作用巨大。

建邮轮母港,重庆早有“预谋”。

2012年,《长江重庆段 旅游 码头规划》出炉,根据规划,邮轮产业将成为重庆 旅游 业的重要支柱之一。将建2个邮轮母港码头和10个一般停靠码头。

2018年,重庆“朝天门 旅游 码头搬迁提升实施方案”汇报会上提出了“需开展重庆主城区三峡 旅游 码头选址方案研究”建议。

邮轮母港建在哪里?

坊间流传的选址也颇多,从朝天门、广阳岛、寸滩、唐家沱东风船厂等地的都有。

重庆冠达游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责任人认为,在朝天门码头会更合适,“朝天门历来是老重庆及外地游客记忆中的名片,此外近年来重金打造‘朝天扬帆’以及世界少见的错落有致的自然城市景观,更是形成了江河面上重庆门户的概念,虽然江域不如寸滩这么广,但可以考虑向江北南岸沿江方向拓展。”

邮轮母港怎么建?招商局集团副总经理邓仁杰的一席话,大致能看出端倪。

邓仁杰说,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建设的重庆邮轮母港项目,将结合长江丰富的 旅游 资源,通过“船、港、城、游、购、娱”一体化统筹发展,从供给侧角度不断引导、推动本地市场需求的升级发展。

这将是招商蛇口“前港、中区、后城”综合发展模式的重庆版!这一模式,将蛇口这个小渔村,变成人均GDP超过6万美元的现代化、国际化、宜居宜业的滨海新城。

简单来说,就是前面是港口,中间是出口加工区+自贸区,加上后面产业的升级。这一模式让这个城市不空,有一定产业,人才待得住。

在出口加工方面,据重庆海关统计,2018年重庆外贸进出口总值达5222.6亿元,同比增长15.9%,继2014年后,重回5000亿元规模。在产业升级方面,2018年,我市智能产业实现销售收入4640亿元,同比增长19.2%。

出口加工在增长,产业升级在稳步推进。重庆,还需要一个邮轮母港,构筑“前港-中区-后城”综合发展模式。

重庆市经济信息中心主任、市综合经济研究院院长易小光认为,建设邮轮母港,不只是建设码头,更是打造一条产业链,邮轮母港是与文旅产业紧密地结合的,而文旅产业里本身就牵动着很多产业链,诸如 旅游 、购物、 娱乐 、会议等。他对界面重庆表示,现在所有要素里边,人的流动最为重要,人会带来信息流、资金流等,通过邮轮母港,港口周边便会逐渐形成新的内河港口经济。

“随着城市的发展,其功能,尤其是港口功能也需要进行转换。重庆的邮轮母港,是城市发展对功能需求转换,自然形成结果”。易小光举例说,寸滩是重庆的主要港口,处于主城核心区,随着城市在不断的扩充发展,从未来发展的角度而言,寸滩和果园港就存在功能的转换。

据国际权威机构测算,邮轮经济杠杆效应高达1:10,经济效应显著,而长江三峡区位优势得天独厚,是目前唯一可以乘坐邮轮游览的大峡谷。据重庆市交通规划研究院发布的《重庆邮轮港发展模式研究》显示,2017年朝天门码头完成三峡游客运量77万人次,其中,豪华邮轮64万人次,经济型游船13万人次。

据业内人士透露,豪华邮轮三峡游的价位在3000元上下,接近于沿海邮轮的日韩游、东南亚游航线。而在硬件条件方面,“新世纪”、“黄金”等系列邮轮硬件条件早已是世界内河 旅游 最先进的邮轮,但包括朝天门在内的库区各个码头,基础配套设施普遍落后,为 社会 大众及业内人士所诟病。

重庆冠达游轮相关负责人表示,朝天门港历来就是重庆水上航运枢纽,游客流量大,但存在泊位过于密集、趸船设施低档、船岸通道衔接不够等诸多问题。他“吐槽”说:“我们的游轮不管软硬件都是按世界一流的品质打造,各方面都很舒适,但游客一下了船就是另外一番风景:在朝天门下船后需要走很长一坡陡峭梯道,清洁卫生、安全、水陆交通接驳等都有问题”,“设想一下,光人走上去都累得不行,何况还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对于游客而言,整个 旅游 品质的体验就大打折扣。”

被喻为“漂浮在海上的黄金产业”的邮轮产业,因其强大的拉动力和吸附力已然成为港口城市追逐的热点,那么身处内陆的重庆又有何优势?易小光认为,重庆也是长江经济带、长江上游重要的港口城市,重庆依托这黄金水道中的三峡黄金 旅游 带,依托于此发展邮轮,带动周边,江海直达,就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应。

近年来,上海、天津、深圳等港口城市均纷纷上马母港项目并开港运营,各地重要港口城市的母港建设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争相发展母港经济。除解决掉相当的相关硬件配套外,当港口城市启动邮轮母港后,也带来相关产业的发展及附带利好,如扩大消费、外汇收入、拉动就业及服务水平提升和国际形象展示等。

据媒体报道,湖北于去年4月正式启动了宜昌长江三峡邮轮中心项目建设,拟投资60亿,建设10个客运泊位,形成年吞吐200万人次的大三峡地区邮轮母港 旅游 集散中心。

此外,长江沿线各地如武汉、南京等均在积极实施港口码头硬件设施升级,串起长江黄金 旅游 带,共享母港港口经济,提升长江全域 旅游 品质。

豪华游轮旅游业正在崛起,对酒店管理毕业的学生有何影响?

邮轮从 历史 上来说是专门用于运输邮件的一种交通工具, 路途中也起到运送旅客的作用。在邮递服务的初期阶段,邮政业务是通过轮船将信件及货品从出发地送往目的地的,有时横跨了大洲进行业务交易。 现代的邮轮更偏向于 旅游 性质,是国际 旅游 业其中一个重要的部分,如同一个在海洋移动的酒店。 既然邮轮某种意义来说是一个移动的酒店,那么邮轮也需要酒店管理的人才。

此篇文章将针对中国邮轮的发展 历史 、新冠疫情对邮轮的影响以及未来发展机遇进行概述。 目的为让更多学习酒店管理的同学了解我国邮轮 旅游 业的情况,并打开各位学子的视野 ,放眼未来。

中国邮轮发展情况

背景

邮轮被称为“移动的度假村”,这一种 旅游 方式除了让旅客度过休闲度假的旅行时光,同时也让旅客体验了海洋观光。 根据文献[01]所展示的我国的邮轮 旅游 在2006年才逐步开启,在2006年之前,只有1艘邮轮在我国开通母港航线。在2016的一整年中,总共有18艘邮轮开通母港航线,我国主要港口城市(11个)一共接待邮轮1040艘次,出游旅客突破了200万,并达到了214万人次。

相比于成熟的国内外 旅游 线路 (当年仅我国国内 旅游 人次已经超过了44.4亿人次,出境 旅游 也去到了1.22亿人次) 2006年前我国出入境邮轮游客量非常小,这类游客是通过其他国家的邮轮出入海洋,当时我们仍然没有中国企业研发的邮轮。当年的另一项国际邮轮协会的数据显示,北美洲及欧洲邮轮的市场渗透率为3.2%和2%,而我国这一数据还不到0.05%。从这一个数据可以体现我国游客对邮轮 旅游 还是非常陌生的。

最后文献[01]还提到了中国邮轮 旅游 业将会进入“黄金十年”,并迈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时代。

政策支持

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 旅游 业发展规划》明确了邮轮 旅游 业相关指引、国际邮轮访问港建设,等等一系列内容,2017年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 旅游 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再次为邮轮 旅游 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这些政策对我国的邮轮产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发展情况

获得了一系列政策的支持,各城市也明确了邮轮 旅游 业的发展方向,我国的邮轮经济在海洋产业中势头迅猛,各项指标均有体现。 根据02文献的内容,邮轮产业已然成为了全球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我国作为世界第二大邮轮市场,2018年接待了240万人,18年8月2日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两座新客运楼全面启用,并于当天接待旅客2.8万人次,刷新了亚洲邮轮港的接待人数。

首个 旅游 发展区

03文献于2019年便指出,我国邮轮 旅游 业在那几年间飞速发展,一跃成为全球第二大邮轮客源市场。 特别是上海市凭借不同的优势(母港优势、区位优势及政策优势),母港的游客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亚洲第一,甚至在全球排名前四,在我国的邮轮 旅游 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占据了中国邮轮市场份额达到了63%。

因此,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 旅游 部批准同意在上海设立首个中国邮轮 旅游 发展示范区。 该示范区将继续 探索 属于中国邮轮市场发展特点的管理模式,目标为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邮轮 旅游 消费新高地。

疫情的影响

新冠疫情对全球的 旅游 行业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我国的邮轮市场受疫情原因于2020年1月起便处于停滞状态,国内的邮轮各航次全部取消,整个行业受到了极大的冲击, 其中邮轮港口以及相关产业受到了巨大的损失。

面对现状,国家积极应对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支持邮轮产业的发展。 08文献提到邮轮 旅游 是海洋 旅游 经济的重要抓手,对于服务“一带一路”倡议,建设海洋强国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 旅游 部把邮轮产业逐步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交通运输部于2020年3月印发了《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操作指南》,明确了航运公司应建立船舶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管理计划,该指南被国际海事组织(IMO)采用。 文旅部将在疫情可防可控的前提下,推动中资邮轮的复航计划,并开展相关邮轮 旅游 产品的推广活动。

十四五规划

05国务院的十四五规划明确了完善邮轮游艇 旅游 、低空 旅游 等发展政策,推进海洋 旅游 、山地 旅游 、温泉 旅游 、避暑 旅游 、内河游轮 旅游 等业态产品发展。有序推进邮轮 旅游 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上海、天津、深圳、青岛、大连、厦门、福州等地邮轮 旅游 发展,推动三亚建设国际邮轮母港。

根据十四五规划的指示,我国的邮轮 旅游 业将在未来继续大力发展。这也提醒了我们邮轮 旅游 业未来有较大的发展机遇。

未来发展机遇

瑞士工商酒店管理学院培养了一大批酒店管理的人才。另外,学院旗下有独立的实习就业资源公司——Master Work, 其在欧洲、北美及亚洲均有深度合作的企业,每年会安排2次为期3个月的Carreer Days大型校园招聘活动,邀请国际酒店、邮轮、航空等集团的HR高管至BHMS举办宣讲会。随着中国邮轮行业的不断发展,未来会有更多酒店管理的学子走进邮轮这一职业场所。

邮轮与酒店的区别

学习酒店管理的同学进入邮轮 旅游 业工作是有一定优势的,但是在邮轮上工作与在酒店工作有一定的区别。其中有三个方面:

1)邮轮的动力设备的管理, 邮轮是一个移动的酒店,因此邮轮在人力招聘的时候需要大量的邮轮动力、设备检修等人才,还需要具有经验的船舶驾驶人员组。

2)人员流动的管理, 与酒店客人办理入住的程序不一样,邮轮客人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客人的入住手续,并在停靠点有效地组织客人上下邮轮。客人的用餐时间也要进行有序的规划,避免客人在同一时间进入有限的邮轮上的餐厅用餐。

3) 娱乐 活动的举办, 由于客人需要在游轮上度过整个旅行时光,因此邮轮需要专门设置 娱乐 部门,满足旅客对于 娱乐 消遣的需求,丰富旅客在游轮上的体验。

除了以上方面有着较大的区别,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服务规范,都有不一致的地方,但是邮轮及酒店都是为客户提供住宿、餐饮及 娱乐 的服务场所。 因此,对于学习酒店管理的同学,邮轮 旅游 业也是一个主要的就业方向。

总结

虽然疫情对邮轮 旅游 业造成了影响,但国家的防疫政策及国家对邮轮 旅游 业的支持,邮轮 旅游 业一定会重新回到正轨,并在未来更加迅速地发展。伴随着该行业兴起,相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也会不断地提升,这对学习酒店管理的同学来说,是非常好的机会。 关于邮轮 旅游 业及酒店行业的更多讯息,有兴趣的同学可以进行详细的资料搜集,从而放眼未来、规划好自己的职业道路。

0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网站.邮轮 旅游 迎来新“黄金十年”[2017-7-22]

]

02新华网.我国邮轮经济在海洋产业中异军突起[2020-1-12]

0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 旅游 部.首个中国邮轮 旅游 发展示范区在沪揭牌[2019-10-16]

0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 旅游 部.文化和 旅游 部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960号(工交邮电类302号)提案答复的函[2020-9-30]

[2022-9-30]

05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 旅游 业发展规划的通知[2022-1-20]

不!要!忘!了!点!赞!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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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厦门发展邮轮旅游业有什么建议

厦门邮轮经济前景广阔

  日前,随着国内外邮轮经济的逐渐升温,作为对外开放前沿阵地的厦门感受到了邮轮产业给旅游业带来的巨大推动力。为了吸引更多的邮轮停靠,把厦门打造成为“国际性海滨旅游城市”,“世界邮轮母港”成为今后发展的目标。

任何邮轮停靠都没问题

  筑得金巢才能引来凤凰。2002年,经过几年的积极酝酿和筹划,厦门市委、市政府正式启动了厦门国际邮轮中心(厦金客运码头)的建设。2006年,一个集国内外多项领先功能的国际邮轮中心正式交付使用。国际邮轮中心总投资6亿元,建筑面积8.7万平方米,由客运码头和联检大楼两部分组成。主体码头岸线463米,前沿水深-12.4米,可泊靠14万吨的大型邮轮。联检大楼总建筑面积约为8.1万平方米,按年旅客吞吐量150万人次和高峰集中旅客到达量3000人的一级国际客运站标准设计,其中一层为停车场、行李处理间、设备用房区及配套商业等;二层为旅客出入境联检大厅,配备室外接客平台;三层为旅客休息、等候而配套设置的休闲餐饮区。对此,厦门市政府副市长叶重耕有信心地表示,“任何国别的邮轮停靠厦门港都没有问题。”

  与此同时,国际邮轮中心的配套项目国际邮轮城也正在建设之中,建好之后,国际邮轮城将成为全国首座接轨邮轮经济的海港新城。国际邮轮城占地10万平方米,涵盖国际邮轮中心、顶级写字楼、超五星级酒店、精品购物中心、高档住宅等多种物业形态。

  国际邮轮城所在区域计划发展为海峡西岸重要的口岸商务中心,聚集港口、航运、物流、金融、贸易及旅游等相关行业为一体。因为来往于此的客人大部分来自世界各地,因此从一开始规划,国际邮轮城就被定义为一个将被打造成西海湾国际港口都会中心的项目,使其成为商务、文化密集流通的城中之城。可以想象,随着这一系列项目的全部完工,它将开创厦门以海洋为背景、以海陆互动休闲度假为内涵的崭新生活方式,把邮轮生活搬到岸上来。

目前邮轮多不过夜

  厦门市市长刘赐贵表示,厦门旅游目前正在朝着以邮轮经济为代表的高端旅游产业方向发展,除了已经建成能接待世界最大邮轮的现代化邮轮码头外,还将大力推动适应邮轮旅游的配套政策调研,不断加强对邮轮市场的开发和拓展。

  2006年9月,在厦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下,由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厦门旅游集团三方合资,成立了中国国旅(厦门)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专门负责邮轮的接待业务。该社长期以来与世界各大邮轮公司保持着友好联系。截至目前,已成功接待荷兰籍豪华国际邮轮“斯特丹姆”号,美国海运邮轮公司超豪华邮轮“海运之神”号以及丽星邮轮旗下的“宝瓶星”号和“天秤星”号,积累了丰富的接待经验。

  对于未来他们充满了期待,据该旅行社的一位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厦门的邮轮接待量有了较大的增长。从2001年至2006年,五年间共接待国际邮轮旅客272330人次,航班数162班次;2007年截至10月份已接待27646人次,航班数22班次。不过目前邮轮在厦门停靠的时间都比较短,基本上不过夜。针对邮轮客人“短时间,大流量”的特点,他们一般只会安排客人到附近的景点旅游,例如鼓浪屿、南普陀等,这样给交通、服务都会带来不小的压力。但他们相信,随着政策的进一步开放和交流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邮轮可以停靠更多的时间,他们可以把服务做得更好,提供更多的线路和产品供游客选择。

  “2008年是国际邮轮到来的高峰期,厦门有资质也应该抢得一块市场。”厦门港务集团和平旅游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蔡培植透露,随着2008奥运会的到来,势必会引来各国邮轮的停靠。“厦门港也应积极备战这一市场。 ”

我国将成为全球邮轮经济重要新兴市场

  日前,在厦门闭幕的“2007中国邮轮游艇发展大会上”,全球三大邮轮巨头的高管、中国11个沿海港口城市的代表以及国家相关部委的负责人共同描绘了邮轮游艇经济在中国发展的蓝图。

  邮轮经济是指依靠现代邮轮旅游产业的发展拉动相关产业(造船、维修、港口、现代服务业等)的发展而形成的经济现象。邮轮经济最早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北美,并在20世纪80年代后迅速成为世界各国经济增长的热点。自1980年以来,国际邮轮业平均以超过8%%的速度发展,成为国际旅游业发展的最大亮点。

  按照世界旅游组织的统计,每接待一位国际游客的收入是740美元,而邮轮接待的收入则每人高达1341美元。据中国交通协会邮轮游艇分会测算,今年我国邮轮接待收入约为2.4亿美元,仅占世界全行业收入的1.3%%,一个巨大的市场还有待开发成为了共识。

  此次大会传递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即中国的邮轮经济将迎来一个全新的发展机遇。据介绍,根据交通部及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我国沿海将打造5个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邮轮及客运港口群体。同时,包括厦门在内的沿海城市也在积极准备迎接邮轮经济的到来,五大邮轮接待区域已经形成,一批国际化、现代化的港口码头及配套设施正在规划和建设。中国口岸协会会长叶剑预言,在不久的将来,中国必将成为全球邮轮经济的新兴市场和重要市场。

2019年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上海市推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已由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月2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联动机制,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市按照国家部署,推进上海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建成水运、空运等各类航运资源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健全、航运市场环境优良、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推进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工作的领导。

本市设立的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

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配合,具体落实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与国家有关部门、相关省市的合作和协调机制,发挥上海航运业的优势,扩大辐射带动效应,促进航运要素的整合,实现与长江经济带地区以及国内其他地区的协同发展。

本市推动与港澳台地区、世界其他国际航运中心和城市在国际航运领域的合作和交流。鼓励航运企业、航运组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

第六条本市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展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为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资金扶持。

本市鼓励境内外各种社会资本通过设立航运基金等方式参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为航运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服务。

第七条航运相关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行业诚信建设,规范行业秩序,维护行业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增进与国内外相关航运组织之间的交流,促进航运行业的公平竞争和有序发展。

第二章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

第八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家部署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总体目标,组织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编制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征求国家有关部门、国家驻沪机构、航运相关企业等方面的意见。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应当明确推进建设的战略部署、分阶段目标以及具体的工作措施和责任部门。

第九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港口、机场、航道、公路、铁路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推进航运服务集聚区的协同发展,促进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分工科学、资源利用高效、物流畅通快捷的国际航运枢纽。

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的规划应当与前款规定的专项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需要,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现代化港区的建设,优化现有港区布局和码头泊位结构。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推进港口配套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十一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机场基础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增加机场设施容量,满足航空运量增长和功能品质提升的需要。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配合国家有关部门推进长三角机场群功能互补,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本市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推进铁路疏港支线及枢纽联络线建设。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流域航道规划、区域航道规划,推进建设连接长三角主要港区的高等级航道网络。

市和区县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连接主要港区、机场、铁路站场的集疏运公路路网和轨道交通网络。

第十三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推进建设各类中转设施,统筹推进中转业务发展。

第十四条市规划国土资源、海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土地利用规划时,应当保障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用地和水域需求,并为设立临港经济、临空经济等产业园区预留土地和水域。

第三章航运服务体系建设

第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推进海运企业依托上海港口开辟覆盖全球的海运航线,建设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技术先进的专业化船队。

本市支持海运企业与货主、港口企业开展合作经营。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海运企业,可以经营以上海港为国际中转港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在国内对外开放港口与上海港之间的捎带业务。

第十六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发展干支直达运输和江海直达运输。

本市按照国家推进实施内河运输船舶标准化的规定,对不符合标准化船型的船舶,采取资金补贴等措施,引导实施更新和改建。

第十七条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市邮轮产业发展规划,推进上海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建设,并制定相应的推进措施和配套政策。

市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交通、旅游、商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加快在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复制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和相关政策措施。

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质量技监等行政管理部门制定与国际接轨的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邮轮旅游服务标准化体系包括邮轮票务销售、合同签订、码头服务、旅行社服务、应急处置等环节的操作流程、行为规范和服务要求。

在邮轮口岸推进实施特定时限内的过境和出入境免签政策,设立进境和出境双向便利的免税购物商店;推进邮轮船舶供应服务便利化,加快邮轮相关服务贸易发展。

本市鼓励境内外邮轮公司在本市注册设立经营性机构,开展经批准的国际航线邮轮业务。

第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提供港口装卸、仓储、船舶供应等服务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拓展贸易、金融、咨询等现代港口服务功能。

港口经营人应当建立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公示服务内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公平、优质的服务。

第十九条引航机构应当健全完善引航服务规范,公开收费标准,为进出上海港口的船舶提供高效、安全的引航服务。

第二十条海事部门应当简化登记手续,完善登记内容,优化船舶登记及相关业务流程,为船舶营运、融资、保险、修造、交易等提供便捷高效的船舶登记服务。

本市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探索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

船舶检验机构应当提高检验质量和水平,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法定检验和入级检验服务。

第二十一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立足全国、辐射全球的枢纽航线网络。

市人民政府及其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优化调整本市空域结构,提升枢纽空域容量,合理分配航权和新增航班时刻资源,提升航线网络的通达性、衔接性和枢纽航班密度。

鼓励主运营基地在上海的航空公司以及国内外其他航空公司和航空联盟共同建设品质领先的世界级国际航空枢纽。

第二十二条本市支持国内外航空公司以及综合物流服务商在上海机场地区建设航空物流转运中心,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开展多式联运,加快航空货运业务发展。

第二十三条本市支持通用航空在抢险救灾、医疗救护、城市消防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

本市应当推进公务机基地建设,持续优化公务机基地的功能品质,满足公务机运营保障需求,吸引国内外公务航空运营机构及配套服务机构在本市开展业务。

第二十四条本市机场管理机构和航空业相关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优化地面运行组织,推广应用运行管理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机场安全运营效率和综合服务质量。

第二十五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相关部门推动在本市开展并创新船舶和航空器交易、运价交易、运力交易等航运交易业务。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为航运交易业务的开展创造便利条件,规范航运交易行为,提供航运交易动态信息,拓展航运信息加工与发布等公共服务功能,维护航运交易市场公平有序,促进航运交易和相关业务的发展。

本市支持上海航运交易所按照国家规定开展集装箱班轮运价备案工作。

第二十六条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根据市场需要开发航运指数,提升上海航运指数的国际影响力。

上海航运交易所等专业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发航运指数衍生品。

第二十七条航运经纪、航运代理等航运中介组织可以与技术服务中介、金融服务中介等中介组织开展合作经营,组建联合体,实现协同发展。

第二十八条本市支持金融机构利用境内外机构网络资源和电子化手段,为航运相关企业提供融资、结算、避险、财务顾问、信息咨询等金融服务。

市金融服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促进航运融资信息交流,支持航运相关企业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和股票、融资租赁、金融租赁等方式解决资金需求问题。

第二十九条本市通过实施航运保险产品注册制度,支持保险机构开发航运保险产品,拓展业务范围,创新服务模式。

本市推进保险机构在本市设立航运保险运营中心,培育航运保险市场和再保险市场。支持各类与航运相关的损害理赔机构落户本市,提供航运损害案件赔偿、补偿的相关服务。

本市支持航运企业开展自保、互保业务,推动船东互保组织在本市开展保赔业务。

第三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区县人民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有竞争力的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落户本市。

航运相关企业和机构符合地区总部认定条件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可以在其开办和租房等方面给予资助。对航运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取得良好效益的,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市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推进建立以本市为总部,全球主要航运企业、航运机构参加的国际航运组织。鼓励上海航运组织积极参与国际航运规则制定,提高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国际影响力。

第四章航运科技创新建设

第三十一条本市支持高水平航运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通过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提升航运科技水平。

本市应当安排资金用于扶持和奖励航运装备关键技术、核心技术、重大新产品的研发。

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支持各类航运科技创新成果率先在本市推广实施。

第三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制定产业规划、行业政策时,支持与航运相关的电子商务、通信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关联产业的发展。

本市鼓励建设高效、安全、智能的信息网络,实现航运资源集中管理与集成应用,发展基于大数据的高品质增值信息服务新业态。

第三十三条航运相关企业应当提高装卸、运输、仓储管理等关键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逐步推进信息化与生产、服务、管理各环节的融合,建立并完善物流信息平台,提供物流全过程动态信息服务,构建智慧航运服务体系。对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储存和运输实施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确保安全运营。

第三十四条本市鼓励航运装备制造企业加强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新材料的研究和产业化。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支持高能效、低排放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的市场推广。航运企业应当及时更新淘汰高耗能、高污染的运输工具和机械设备。

港口经营人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实施污水处理与回收利用设施技术改造,完善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接收处理系统,加强噪声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本市主要港口码头配套建设岸电供电设备设施的,靠港船舶应当按照要求使用岸电。推进航空企业使用桥载能源设备供电。

本市推进与相关省市建立区域性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

第三十五条本市引导和支持骨干船舶制造企业建设国家级的船舶、海洋工程装备以及船用设备研发实验中心,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开展先进设计方法和设计软件的研发,以技术先进、成本经济、建造高效为目标,优化主流船型设计,提升船型综合技术经济性能和市场竞争力。

本市鼓励船舶制造企业重点研发大型集装箱船、液化气船、邮轮等船舶。

第三十六条本市积极为大飞机战略服务,支持民用航空器、航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零部件等的研发和制造,并逐步形成航空产业集群和产业链;支持航空高端维修业务发展,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空维修中心;支持适航审定和航空器运行评审能力建设,推动健全适航审定组织体系。

第五章航运营商环境建设

第三十七条本市在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中依法推行外商投资准入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市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并公布航运管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建立完善市场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

第三十八条市口岸服务部门应当配合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国家驻沪机构在上海口岸实施监管制度创新,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优化过境免签政策,简化通关程序,推进通关便捷化、信息化和通关一体化建设,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实施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对换装地不改变施封状态的货物予以直接放行的措施,但需要在口岸实施检疫和检验的商品、运输工具和包装容器除外。

市人民政府应当为国家驻沪机构改善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第三十九条市交通、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建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为企业和个人查询有关信息提供便利。

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作或者获取的不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航运相关数据应当按照要求接入综合服务平台,有序推进航运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推动政府部门之间数据共享。

第四十条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制定航运人才的集聚、发展规划和培养、引进计划。

市教育、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市有关部门设立航运教育与培训基地,培养各类、各层次航运专业人才。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完善航运人才引进配套政策,整合航运人才引进管理服务资源,健全工作和服务平台,落实航运人才在户籍办理和居留许可、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支持航运企业、机构通过市场机制从国内外引进各类优秀航运人才。

本市支持航运智库发展,为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第四十一条本市人民法院应当完善航运诉讼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对航运案件的执行力度。

本市依法登记设立的仲裁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完善航运仲裁规则,提高航运仲裁专业水平和国际化程度。

本市支持航运法律服务业发展,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开展国际交流,拓展航运法律服务领域,为航运机构和相关企业、个人提供专业的航运法律服务。

第四十二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推动形成有利于航运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税制环境。

税务部门应当提高税收服务效率,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

第四十三条市交通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公共信用信息管理规定,将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航运企业、机构及其有关责任人员的信用相关信息向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归集。

市、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驻沪机构应当在市场准入、货物通关、政策扶持等工作中,依法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和个人实施便利措施,对信用不良的企业和个人实施约束和惩戒。

第四十四条市交通、公安、安全生产监管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并与国家有关驻沪机构共同加强对高风险危险货物的风险管控,建立高风险危险货物联合监管机制。

本市推动与长江流域其他港口城市建立区域一体化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应急救助和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第四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航运文化培育力度,促进形成航运文化服务设施齐全、产品丰富、特色显著,市民航运知识普遍提高的航运文化环境。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条例自8月1日起施行。